花东司法所化解小矛盾铸造大平安
自开展花都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花东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人民拥护和支持作为力量源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化解小矛盾,铸造大平安。
今年5月初,花东司法所接到辖区内一中学反映:该校校园东面围墙外侧受树木生长影响,围墙开始出现裂痕,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花东司法所协助调解。据了解,原来,花东镇某村1队村民杨某于2000年在该校东面围墙外偷种了10多棵木棉树,以博取在以后的征地中获得补偿青苗款。经过20年的生长,树木已长至10多米高,但由于树木种植离学校围墙太近,树木冠枝已伸展到校园和校舍内,更有些树木根系发达的,已造成部分围墙开裂,影响学校广大师生生命安全。2020年花都大道改扩建,为确保师生放学安全,该校决定在校园东面围墙开辟一新校门,并把影响师生出入的两株木棉树砍掉。种树人杨某获悉后,向学校方提出每株树木1500元,合共3000元的赔偿要求。
上述纠纷看似“小矛盾”,实质是影响校园公共安全的大事,花东司法所认为解决该纠纷等不起慢不得,必须立刻介入调解,避免公共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5月19日,花东司法所分别组织村、社干部、辖区民警、学校校长等多方代表参加联合调解,依法、依规、用心、用情、用理去感化纠纷当事人。花东司法所调解员指出当事人杨某在他人地块上种植树木已影响到学校师生正常上课安全,系侵权行为,理应将树木移走并恢复原状,学校为保师生公共安全砍掉树木是一种自救行为,不必向杨某赔偿;但考虑到杨某年事已高,家庭生活困难,且该树龄已有近20年,希望学校方从人道主义出发,对杨某提出的诉求作出适当补偿。
经过花东司法所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学校方现场立即向和杨某支付补偿款1000元,杨某立即放弃在校园围墙外侧种植所有树木的所有权,且所有树木无条件由校方处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权利。至此,花东司法所顺利化解“小矛盾”,铸造校园“大平安”。
花东司法所在花都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小矛盾、铸造大平安中的重要作用,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不平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政法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花都区司法局花东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