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22年度广州市花都区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172号),并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河道采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论证报告》、《广州市花都区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情况调研报告》,现将2022年度广州市花都区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以下河道(河段)划定为2022年度河砂禁采区:
(一)花都辖区内所有河道(河段);
(二)花都辖区内5条主要河道:
1、梯清河:梯面镇迎咀水库溢洪道下游至梯面镇羊石水库溢洪道下游;
2、天马河:乐同村大布河与大迳河交汇处至新华街大陵村与白云交界处;
3、大迳河:狮岭镇西头村石场至天马河;
4、网顶河:花东镇九湾潭水库溢洪道下游至花东镇流溪河;
5、大官坑:赤坭镇花赤引渠至赤坭镇白坭河。
二、对以上河道(河段),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