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府办〔2020〕27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督导考核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要求,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花都区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花都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高水平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客观原则,统一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公正反映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二、考核主体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实施,成立炭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办、镇爱卫办、镇市政管理所、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城管执法队、镇查违办、镇宣传办、镇建设办。
督导考核小组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专责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
炭步镇27条行政村。
四、考核时间
自2020年10月起,每月5日—7日,如遇上节假日,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五、考核内容
根据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五个美丽”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一)推进“美丽家园”行动。主要检查“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泥砖房清拆整治完成情况,要求所有自然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道硬化、厕所改造、集中供水、住房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绿化美化情况。
(二)推进“美丽田园”行动。检查农村生产区域是否存在土地荒芜、杂草丛生、面源污染、乱搭乱建等问题。
(三)推进“美丽河湖”行动。检查村庄水环境,查看鱼塘、池塘、湖泊、江河等水环境的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等“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重点河涌是否消除黑臭,要求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四)推进“美丽园区”行动。检查是否存在乱搭乱建设施和违章建筑、陈年垃圾、废弃材料、建筑材料、废旧设施,厂区周边卫生环境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要求所有村级工业园达到干净整治标准。
(五)推进“美丽廊道”行动。对沿交通主干线、沿行政区边界线、沿城市郊区、沿主要河流岸线等“四沿”区域“三清三拆三整治”、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沿线建筑外立面风貌管等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六、考核实施
采取明察的方式,每月从27个行政村中随机选取30%进行考核。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件形式发至各村要求限期整改。
(一)对各村人居环境进行打分:采取评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8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
(二)区委乡村振兴办、炭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所有行政村随机“回头看”,并通报、公布结果。
七、结果应用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列入各村综合考核范围,共3分。完成美丽宜居和干净整治创建工作得1分,未完成扣1分;按时完成区督办整改件得1分,超时完成的每宗扣0.1分,扣完为止;本督导考核分数占1分,得分根据考核成绩按比例换算。10月起,每月通报各村考核计分排名情况,定期通报督办整改情况。具体奖惩如下:
(一)通报表扬。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成绩显著的行政村,予以通报表扬。
(二)书面提醒。每月考核排名靠后的行政村,由炭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小组书面提醒。
(三)约谈问责。对工作滞后的行政村,约谈村委领导;严重掉队、失职渎职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考核工作要求,逐项检查核实,不折不扣完成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对于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等行为的,对相关负责同志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做好总结提高工作。把考核工作作为完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的有力抓手,扎实做好总结提高工作。各村要围绕考核指标内容,组织检查整治工作,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要做好相关文字、照片、视频、数据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留存工作,突出整治前后对比。
(三)公平公正实施考核。督导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评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参加考核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有关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精神为准。
附件:1.2020年花都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
2.干净整洁村标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镇领导班子成员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花都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标准 | 细则 | 得分 | 备注 |
一、推进“美丽家园”行动(50分) | 1.检查村容村貌。主要检查“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泥砖房清拆整治完成情况,要求所有自然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30分) | ①三清理: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 三拆除: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 三整治: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满分20分,发现一宗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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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泥砖房整治:完成危旧泥砖房清拆整治。(满分10分,发现一宗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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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齐基础设施短板。(15分) | ①垃圾处理:基本完成村庄收集点、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没有乱扔乱放垃圾情况。(满分3分,发现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满溢、露天堆放等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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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污水处理:自然村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完成率100%,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没有出现污水乱排乱倒情况。(满分3分,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没完成或污水乱排等,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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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村道硬化: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乡镇(街道)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满分3分,发现未完成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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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厕所改造:自然村按需求建有1个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厕所干净、无臭味,落实日常管理,公厕管护形成长效机制。(满分3分,发现公厕脏乱差、户厕未完成等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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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集中供水: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含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满分2分,发现未完成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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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住房保障: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农民住房基本需求得到保障。(满分1分,发现未完成一宗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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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绿化美化水平。(5分) | ①“四小园”:有效盘活清拆腾出地、村庄闲置地,因地制宜开展补绿建绿,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和美丽庭院建设。(满分5分,发现清拆后不复绿、杂草丛生等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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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美丽田园”行动(20 分) | 检查农村生产区域是否存在土地荒芜、杂草丛生、面源污染、乱搭乱建等问题 | ①检查田间地头是否存在各类有色垃圾、杂物和竹竿、木材等生产架材等乱堆乱放的现象;(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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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检查田间地头是否存在乱搭乱建的“窝棚”“看护房”。(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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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检查是否有撂荒地的情况。(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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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检查小散乱畜禽养殖业清理情况,禁养区是否存在返养情况。(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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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美丽河湖”行动(10 分) | 检查村庄水环境,包括鱼塘、沟渠、河涌等。 | ①查看鱼塘、池塘、湖泊、江河的水环境的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等“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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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点河涌是否消除黑臭,要求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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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美丽园区”行动(10 分) | 要求所有村级工业园达到干净整治标准 | ①检查是否存在乱搭乱建设施和违章建筑、陈年垃圾、废弃材料、建筑材料、废旧设施,厂区周边卫生环境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村级工业园内生产区、生活区要尽量分离。(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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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业园区没有纳入污水管网的要独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环保治理标准,实现环保达标。(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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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美丽廊道”行动(10分) | 对沿交通主干线、沿行政区边界线、沿城市郊区、沿主要河流岸线等“四沿”区域进行检查 | “四沿”区域“三清三拆三整治”干净,检查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实施情况、沿线建筑外立面风貌管控效果。(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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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要求“四沿”区域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满分5分,发现一宗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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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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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项 | 加分项 | ①工作改革创新探索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②省以上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每项加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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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①被市以上主流媒体曝光或对投诉、曝光、反馈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整改不力。 ②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或区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 ③未及时完成督办整改。 ④报送数据、材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每项扣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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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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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干净整洁村标准
创建 类别 | 创建 指标 | 创 建 内 容 |
村庄 规划 | 编制整治 创建规划 | 突出环境整治,明确整治项目名称、整治内容、整治主体、资金筹措、整治时序等,纳入村规民约。 |
整治 村容 村貌 | 三清理 | 1.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 2.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 3.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 |
三拆除 | 1.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 2.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3.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 |
三整治 | 1.整治垃圾乱扔乱放。 2.整治污水乱排乱倒。 3.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 |
补齐 基础 设施 短板 | 村道硬化 | 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乡镇(街道)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 |
垃圾处理 | 基本完成村庄收集点、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没有乱扔乱放垃圾情况。 |
污水处理 | 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没有出现污水乱排乱倒情况。 |
厕所改造 | 自然村按需求建有1个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
集中供水 | 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含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
住房保障 | 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农民住房基本需求得到保障。 |
推进 基层 治理 | 基层组织 建设 | 村党组织具备领导和发动村民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村党组织能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设施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和保持村内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