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保密、应急、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综治维稳、信访、安全、接待、社会宣传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承担编志、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20—36990698
审批管理科(市场广电科,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动漫游戏会展交易节庆等文化产业活动和文化市场、网络游戏的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负责广播电视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覆盖和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规划、管理工作;监管网络视听、广播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的节目内容和质量;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协调重大广播电视活动;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0—36836755
公共文化科(文物科,广州市花都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公共文化、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全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拟订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拟订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的创作与展览展演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性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协调重大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修缮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审核、监督工作;实施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文化产业情况调查研究;协调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产业项目评审、申报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培育文化艺术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文化产业重大会展活动;负责文化艺术事业和产业的统计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发展;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0—36990683
旅游科。负责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和导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设施标准、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按照权限组织和指导旅游景区服务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评比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负责旅游景点专用资金的筹备、征集和制定使用计划;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行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引进、评审、申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组织、指导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发展。
联系电话:020—36969837
体育科。协助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实施社区体育设施标准,监督指导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协调区体育场馆管理、体育彩票及体育社团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负责选材、训练、竞赛、输送、跟踪、安置竞技人才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业余体育训练、竞技体育交流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组织、协调运动队备战和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负责全区裁判员、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开展健身气功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体育项目引进、评审、申报及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相关体育经营性企业工作;培育体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负责体育事业和产业的统计工作;推进体育产业信息化发展。
联系电话:020—86832176
产业管理科。协同实施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及创意产业的建设与融合发展;推进全区区域、特色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投资和贸易工作;协同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重大会展活动;统筹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分析、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建设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020—36836759
(七)执法一科(执法一大队)。
(八)执法二科(执法二大队)。
上述执法科(执法大队)负责所辖范围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演出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保护和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及走私盗版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举报投诉;开展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协同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联系电话:020—86838279,020—36828800
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文化、 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监督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电、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督办文化、文物、出版、广电、电影、旅游、体育市场举报投诉;统筹综治维稳和信访等工作。
联系电话:020—36898854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