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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18:01    文章来源: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建立健全花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名录体系,推动非遗保护工作,我局决定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在本地传承一百年以上;

  (四)具有世代传承传播、活态存在的特点;

  (五)具有鲜明的民族或者区域特色,并在本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申报单位经属地镇街同意后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评审认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或建议列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小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织现场陈述或实地考察。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形成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20天。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审定后,报经区政府批准并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图片(附件2);

  3.项目申报视频、佐证材料及辅助材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书、申报图片、佐证材料及辅助材料(A4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6份);

  2.数字版材料:项目申报书(WORD版)、申报图片(JPEG格式)、申报视频(MP4/AVI/MPEG/MOV格式),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说明书、镇街文化部门推荐意见(PDF/JPEG格式)等材料拷贝至U盘,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视频、申报图片及其它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用于评审和归档,不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群体、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申报各项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dfeiyi@163.com,纸质版邮寄或送至花都区文化馆(花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洪卫英

  联系电话:020-3683316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园前路6号花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楼非遗办公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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