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公告--粤佳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向粤佳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颁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请粤佳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联系电话:020-36888271)
序号
企业
名称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编号
有效期
经营
方式
经营范围及销售量
备注
1
粤佳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31号A区1209房
张敬
(粤)3J44011402839
2024年4月2日至
2027年4月1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
硫酸(1吨/年)、盐酸(1吨/年)、丙酮(2吨/年)、甲苯(2吨/年)、2-丁酮(2吨/年)
新申请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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