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我区城中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根据区政法委印发的《花都区2020年深入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花政法〔2020〕42号)的工作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城中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巡查指导,积极推进落实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2021年1月14日下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狮岭镇来穗人员和服务管理中心人员对狮岭镇旗岭村、合成村的出租屋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注册房屋租赁备案业务的公司,要求有租赁业务的公司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广州市房屋租赁平台系统”进行注册并上传房屋房源,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网上备案,随机抽查了4家公司的档案资料,均已对出租的房屋进行了备案,但都未进行网上注册,针对相关问题要求其立行整改。全区租赁登记备案率稳步提升,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租赁备案28676套,总面积711.42万平方米。
二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报送“城中村”租赁信息情况的检查。1月上旬共检查8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共发出1份《房地产中介市场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出租屋、租赁人员信息和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报送给属地镇街来穗中心和区公安局,配合各镇街来穗中心做好来穗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