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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2020年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2-03-23 16:04    文章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政策背景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方案的函》(穗环函﹝2020﹞590号),广州市以流溪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为试点,涉及的行政区包括从化区、花都区和白云区,针对2020年年度补偿资金进行核算,以流溪河流域范围内太平断面、李溪坝断面、河口断面共三个断面作为补偿考核断面。经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花都区政府可获得补偿资金258.9万元。

  二、补偿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花环领导小组办〔2020〕31号)要求,我区2021年10月底前需完成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同时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花都区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流溪河北兴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流溪河石角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流溪河李溪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湾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福源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我区优化调整的饮用水水源地需重新勘界及更新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及保护区内道路、航道警示标志牌约70个,新划定的流溪河北兴段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羊石水库需建设物理隔离约5km。花都区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预算约330万元。为保护流溪河水环境质量,花都区2020年度补偿资金258.9万元全部用于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

  三、绩效目标

  按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区流溪河北兴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流溪河石角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洪秀全饮用水源保护区、流溪河李溪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福源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湾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源保护区重新勘界、更新标志牌;对流溪河北兴段一级保护区建设物理隔离设施,完善羊石水库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设施(按原建设标准),共约5000米建设长度。

  该工程已12月2日完成验收,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四、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约定支付,12月下旬《花都区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已完成财政评审,财评最终确定项目建安费为2478881元、监理费用为58893.76元、项目设计费用为92646元。按合同要求,完成财评后十个工作日需支付剩余款项(工程建安费扣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12月底按合同要求支付《花都区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监理合同款共2556054.33元。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为258.9万元,结余32945.67元,使用率为98.73%。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2022年3月12日


花都区2020年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计划.pdf

花都区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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