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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17:52    文章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就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择优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采购需求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18:00。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二、项目名称

  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三、项目内容

  借鉴长江、黄河、渤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做法,参照《广州市花都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花环领导小组办﹝2020﹞32 号)有关要求,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花都区重要水体六花岗排洪河的入河排污口底数,配合花都区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的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有效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采购需求

  (一)入河排污口排查

  参照《广州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约6.2公里河涌(需排查岸线约12.4公里)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对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入河排污口需现场进行采样,对排水的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pH值四项指标进行快速检测。

  (二)水质监测

  基于入河排污口排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对花都区不达标入河排污口开展实验室水质监测分析,既入河排污口排水水质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或快测结果不明的,且初测流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的水质采样和流量同步监测。其中,排口(管道类)入河排污口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样9个指标(水温、挥发酚、COD、BOD5、氨氮、pH值、总磷、总氮、水量)进行采样检测分析;河口(支流)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1的24个基本项目监测。

  (三)入河排污口溯源

  参照《广州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排查手册有关要求进行入河(海)排污口溯源。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基础上,对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的入河排污口污染源进行初步溯源及分析。

  (四)报告编制

  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成果,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形成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入河排污口的问题清单,精准有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针对存在问题排口,结合花都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行动科学地编制《花都区六花岗排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报告》,有效规范和管控六花岗排洪河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拾万元整(100000.00元),拟分两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首期支付50%,合同履行完成后支付剩余50%。(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的资质、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CS2级及以上的资质。

  (二)供应商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资质。

  (三)供应商应具备参与到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的相关经验,且熟悉水环境治理工作。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18:00。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CS2级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入河排污口排查业绩合同1份,水环境治理相关业绩合同不少于5份。

  3.项目报价单(包括单价及总价,不得只对部分需求内容报价);

  以上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yangf1@huadu.gov.cn(杨工,020-86888995,仅提供收件咨询)

  说明:电子邮件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响应及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劳工,联系电话:020-3689233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接受电话咨询。

  (四)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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