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全面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鼓励企业自我纠正违法行为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我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强化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对属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或者列入广东省人民政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当事人,在其违反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秩序后给予一定的执法观察期,全面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杜绝生硬执法、提升执法温度。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化妆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在现址投入生产;主要从事护肤品制造,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搅拌—乳化—灌装—包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乳化锅、制水机、灌装机、包装线;该企业在污水处理站西边擅自露天堆放含硫酸亚铁的污泥渣,未入库存放也未及时清运。该企业收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防护措施,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二、查处情况
2024年5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对该企业涉嫌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给予执法观察期情形),责令当事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防护措施,确保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堆放工业固体废物,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完成材料。
2024年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该企业正常生产,已完成整改,符合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免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2024年6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理,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
三、经验启示
本案中,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在观察期内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监管手段对企业进行监管,将“事后重查处”转变为“事前重预防”。执法“观察期”制度为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可以帮助违法企业重新回到健康绿色发展轨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