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广州枢纽长岗联络线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果公示
我办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开展了关于对《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广州枢纽长岗联络线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若干条,现归纳成5种意见,回应如下;
意见一:商铺的置换复建问题
答复:商铺属于商业用途,不能按住宅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只能按商铺的评估价值进行货币补偿或等价值置换。
意见二:商铺的补偿价值问题
答复:根据目前国家的征收补偿条例和法律法规,只能按照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商铺进行价值补偿,不能随意按照业主单方所提出的单价进行补偿。
意见三:火车经过商铺进行收费问题
答复:业主方所提出的其他补偿要求,均没有国家征收补偿条例和法律法规可依,不能进行补偿。
意见四:南向01户型作为安置房源问题
答复:已采纳将南向01户型作为安置房源。
意见五:套内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申请安置套内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问题
答复: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而安置房源套内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的房屋,符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