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调查征集 > 征集结果

关于《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2 14:18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1年3月30日至4月10日期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花都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相关要求,对《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2条,现回复如下:

  意见一:在这个年代城市发展速度下,280平方,不超过3层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的需求,望相关部门能调查民意,因地制宜,走群众路线,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

  答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的规定: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对于村民已有证的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拆建、改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80平方米,限高14米以内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即按照上述规定,每户宅基地房屋的建筑面积只能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考虑部分村民多户居住的实际情况,在本次征求意见的《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于申请多户合并建房的,建筑总面积不超过分户后合计建筑面积相应标准。

  意见二:建议单户是5层,因为是80方,家里有2个老人和2孩的,最少需要6房一厅,五层配置,一楼是车库,2-3层居住,4-5层杂物,3层利用率太低,因为楼层低,夏天会好热,基本只能1层居住,顶楼由于太热,一般都是空着,2层使用,必须全部装空调,空调装的多,不节约用电也污染环境,浪费能源和资源。3层的舒适度太低,而且也没有车库,现在每家每户的车子也无法放,只能占用路边公共资源,乡道也不美观,所以新农村建设自家含车库,是最理想的,不用占用公共资源,也环保利用地方。

  答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的规定: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对于村民已有证的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拆建、改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80平方米,限高14米以内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即按照上述规定,每户宅基地房屋的建筑面积只能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考虑部分村民多户居住的实际情况,在本次征求意见的《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于申请多户合并建房的,建筑总面积不超过分户后合计建筑面积相应标准。

  意见三:父母名下2个屋地,现在有个倒了想起都不让起。证是以前购买下来的、也是合法得来的。凭什么不让起的也不让转卖?人家名下商品房N多,有本事也去不让转卖什么的。

  答复:对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有关政策的,均可依法申请报建。具体政策指引、办理流程可通过“今日花都”微信公众号搜索“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和“花都区城中村、搬迁村村民建房新政出炉”进行了解,也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37736849)、区农业农村局(86971270)或各属地镇街建房主管部门咨询。

  意见四:自己家的到处漏水想塌似的想拆来重建都不批。

  答复:对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有关政策的,均可依法申请报建。具体政策指引、办理流程可通过“今日花都”微信公众号搜索“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和“花都区城中村、搬迁村村民建房新政出炉”进行了解,也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37736849)、区农业农村局(86971270)或各属地镇街建房主管部门咨询。

  意见五:申请麻烦,申请一年了,还没有批下来,资料都填了几次了,希望符合要求的,尽快可以批下来。

  答复:对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有关政策的,均可依法申请报建。具体政策指引、办理流程可通过“今日花都”微信公众号搜索“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和“花都区城中村、搬迁村村民建房新政出炉”进行了解,也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37736849)、区农业农村局(86971270)或各属地镇街建房主管部门咨询。

  意见六:有证危房如何申请拆危房重建?

  答复:对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有关政策的,均可依法申请报建。具体政策指引、办理流程可通过“今日花都”微信公众号搜索“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和“花都区城中村、搬迁村村民建房新政出炉”进行了解,也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37736849)、区农业农村局(86971270)或各属地镇街建房主管部门咨询。

  意见七:对于符合一户一宅的家庭可以由村和各社先统计对于一户多宅且没人居住的危房、无证草房、进行回收、统一按规划分配或有交用地使用费、公平。公正、有序、有规划、地建设新农村、审批流程最好设定时间、审到哪一步可以用app查找更完美、而不是现在的遥遥无期、国家早就提倡一户一宅、而我们花都区呢、每次和村里申请、就说让自己找在宅基地、说政府还没出政策、这不是打官腔吗、有胆的就霸一地就建起来、奉公守法的就没法建房、这就是现状。希望满足要求的由村委统一安排、而不是自己找地、地都是国家的、国家不安排、我那有地,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既简单又严谨的审批流程、约定时间、不要让村们等到天荒地老都没消息。

  答复:一是关于统计宅基地现状和需求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在2020年10-2021年2月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摸底调查,并报上级部门作为宅基地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二是关于审批流程的问题,根据本次制定了《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而网上APP审批将在省、市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三是关于宅基地找地等问题,在《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文件中的第一点“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中已作说明“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因此,自然资源部门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

  意见八:一:限制总面积不超过280平方;二:冻结的宅基地在满足新增分户条件之前,不允许建设本人赞成。本人认为只要有宅基地证,应该允许村民建房,但必须严格按照一个宅基地不超过280平方建房要求,以及承诺冻结另一处宅基地来获取建房资格。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绝大部分村民不只拥有一处宅基地,第二,绝大部分没有重建民房的都是收入较村民水平之下;第三,绝大部分没重建民房的都处在较深入的位置,不见阳光幽暗,如若荒废必然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第四:在国家放开二胎环境下,住房成为大部分人不愿意生育的首要原因,如果村民可以建属于自己的民房,必然会推高村民生育意愿;第五:在经济形势严峻,失业率上升风险增大,国家推动以内循环为主的大前提下,村民建房可以推动内循环,从地基开始到可以入住,拉动就业,拉动消费。

  答复:感谢您的支持意见!

  意见九:建议政府部门尽量简化报建程序,由于前期贫穷,导致房屋只有一层,目前儿女长大分家,居住环境较差,尽快解农村基层村民住房之忧。建议通过村委会对村民加强宣传讲解更容易深入基层村民,让村委会也可以对违法违规的建设进行教育,处罚,加强自治监督。望回复。

  答复:我区将继续探索简化农村建房手续的相关措施,加强村民建房宣传,使建房政策真正落实到村、社。目前村民可通过“今日花都”微信公众号搜索“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 和“花都区城中村、搬迁村村民建房新政出炉”了解我区农村建房的相关程序及办理要求,也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37736849)、区农业农村局(86971270)或各属地镇街建房主管部门咨询。

  意见十:我家原有宅基地面积150平方米,新建规定280平方米,两层都不够,这个不合理,希望能给出更加利好的方案,例如可以按照3层半来处理,总面积会增加,希望得到回复。

  答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的规定: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对于村民已有证的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拆建、改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80平方米,限高14米以内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即按照上述规定,每户宅基地房屋的建筑面积只能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考虑部分村民多户居住的实际情况,在本次征求意见的《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于申请多户合并建房的,建筑总面积不超过分户后合计建筑面积相应标准。

  意见十一:政策虽好,但实行不到村。得个睇有意思么?

  答复:对符合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有关政策的,均可依法申请报建。具体政策指引、办理流程可通过“今日花都”微信公众号搜索“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和“花都区城中村、搬迁村村民建房新政出炉”进行了解,也可致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37736849)、区农业农村局(86971270)或各属地镇街建房主管部门咨询。

  意见十二:父亲名下两宅有证房屋,一宅证93平方米,一厅二房,一厨一卫实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宅基地证写父名,实为祖辈留下,两兄弟共有产权,已部分坍塌,无法居住,另一宅96平方米,建有砖瓦结构房屋,因自己结婚需要拆旧建新!因我与父亲按照新规只视为一户,只有一个建房指标,因我村规划为城中村,无法对其中一处宅基地进行冻结,无法进行申报,同时祖屋为两兄弟共有产权,无法拆除归还集体,建议考虑,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修改部分规则为民办实事!

  答复:根据《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历史上形成的一户登记多处用地申请其中一处建房的,在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承诺冻结有权属证明建房用地或将无权属证明用地退还集体的前提下,也可认定为符合“一户一宅”。即待上述意见通过司法审查并印发实施后,城中村范围也可对其中一处宅基地进行冻结。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