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第二批)推荐名单》的公示结果公告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我局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2023)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第二批)推荐名单》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邮箱反馈意见1条,现回应如下:
意见一:建议出台配套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
答复:采纳。目前广州市已出台实施《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第十三条明确了保护措施支持和鼓励传统风貌建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理利用。同时,我区正在开展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编制工作,结合每处建筑实际情况提出修缮要求、合理利用措施等。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