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身份证遗失了怎么办?
本市户籍人员补领居民身份证事宜,请本人携带户口簿、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对于16周岁及以上的我市居民,2年内在本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并缴纳工本费40元。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请注意:1、对于十六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本市再次到办证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3、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4、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使用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①本市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另,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异地受理的对象: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在广州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事宜,请本人携带: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请注意: 1、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3、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使用现居住登记所在区的辖内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①年满16周岁以上持我市签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的本省籍人员;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