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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4-01-15 09:13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 字体:   】  访问量: -

  问: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答: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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