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扣留车辆公告(2020年1-12月份)
以下车辆在2020年1-12月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西派出所依法收缴或追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等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涉案车辆依法按照无主财物处理。
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六个月内起,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西派出所接受处理。
附件:城西所2021年1-12月查扣涉案车辆、五类车共29辆(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