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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和花都区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 2025-03-21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广州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花都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性,并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不断减少涉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轻企业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我办统筹制定了《花都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和《花都区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抽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要求,各部门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35%以上,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各联合抽查事项的牵头部门,应会同联查参与部门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抽查。联合检查涉及镇(街)执法监督职能的,应联合镇(街)共同实施。实施联合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告知检查对象。

  二、推行“一查三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推进监管与服务并行的“一查三用”工作机制,落实“综合查一次”的同时,做好对企业问题的发现、整改和规范,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薄弱环节、不合规行为及时给予普法宣贯和行政指导,引领企业守信重诺、规范经营,同时结合主管行业领域,调查了解相关企业在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技术难点,实现精准帮扶。

  三、积极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已经全量推送到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请各成员单位积极应用平台分类结果或本部门信用分类结果,对信用差、风险程度高的检查对象提高抽查频次、比例,对信用良好、风险程度较低的检查对象降低抽查频次、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抽查监管效能。

  四、持续推进包容监管。各成员单位依据自身监管职能,对信用良好、风险程度低的优质企业,实施“事件触发式”监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接到举报投诉、转(交)办等线索外,原则上不主动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本年度已接受抽查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接到举报投诉、转(交)办等线索外,原则上不再单独开展同类检查,坚持无事不扰,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五、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双随机抽查结果需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网站、省司法公示平台公示。请各联检参与部门在检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完成审批(检查当天无法得出最终检查结果的,以最终检查结果完成日期为检查完成时间)。请各联查牵头部门按“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自行在部门网站、省司法公示平台公示检查结果。

  六、加强抽查结果后续应用。对联合抽查中有关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结果,所有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应当直接采用,不得重复进行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发现涉嫌违法的案源线索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请各成员单位于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花都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

  2.花都区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广州市花都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江平、李鹏;联系电话:020-8682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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