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经济联合社:
《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经2024年11月28日花都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指挥部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审议意见,经研究,现就《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改造范围
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东至合成新天地,南至沿街商铺,西至合成大酒店,北至现状合成村居,已纳入低效图斑面积约1.68公顷(图斑编号:44011410905284)。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工程编号:2024土21B166),本次项目改造范围用地面积为2.1364公顷,计划一期内完成开发。各用地面积以用地报批面积为准。
二、改造模式与整备主体
同意该项目采用自主改造的模式,以合成经济联合社为改造主体,负责招商引资,开展村园自主改造工作。
三、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规划用地性质涉及一类工业用地(M1)和防护绿地(G2)。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2.1259公顷,容积率2.0—4.0,建筑面积4.25万—8.50万平方米;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0101公顷。上述用地规划指标均以广州2000坐标统计,具体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和规划指标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
四、改造业态
改造后项目应符合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要求。根据《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以“先进制造”作为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的主导方向,推动时尚产业标准化生产管理、智能化网络生产平台落地,打造引领时尚产业数字化转型生产核心平台,连片带动周边时尚生产与商贸,形成片区产业合力。并围绕数字时尚产业,打造时尚工厂、创新孵化空间、供应链管理中心等功能业态,拟建设成为湾区时尚产业园。
五、用地手续办理
涉及项目改造范围内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面积2.1364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21258.7平方米,防护绿地101.04平方米。上述用地规划指标均以广州2000坐标统计。由申请主体按要求申报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库范围,按照《关于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集体土地申请直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指引(试行)》依法办理各类用地手续;公益性用地按规划实施无偿移交政府,面积101.04平方米。办理各类用地手续时以相对应的勘测定界报告面积为准。
六、其他要求
(一)如该用地涉及抵押、查封或者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狮岭镇政府应在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或者征得抵押权人、实际使用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二)本批复作为办理规划、用地等后续审批的依据。
(三)村级工业园统筹实施范围内生产防护绿地、水域和道路等非经营性市政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由改造主体优先建设,建成后移交政府。
(四)项目改造范围内如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由改造主体自行统筹实施,需切实保障有关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批复生效实施。
附件: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地块示意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地块示意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花都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狮岭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