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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发布日期: 2021-07-19来源: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0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对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2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社进行了意见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正视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健全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巡察问题反馈会后,花都区供销联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在全系统范围内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从根本上形成领导统筹协调、科室和下属单位齐抓共管的问题整改机制。

  (二)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花都区供销联社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19项主要问题,逐条研究分析,形成《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86条整改措施。结合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促提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其摆上花都区供销联社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谈话提醒工作,按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阶段性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问题一条不落、措施一项不少,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截至目前,采取整改措施86条,制定完善制度13项,开展谈话提醒7人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以有力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9个问题,我社在制定整改方案中明确细化为23项具体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整改13项,基本完成3项,正在整改7项,整改率69.57%。在整改过程中,提醒谈话7人次,建章立制13项。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一)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推进综合改革创新乏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对供销社发展缺乏长远谋划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区供销联社“十四五”发展规划,通过长远系统的规划为今后五年发展指明方向。二是制定了区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核定表等,在2020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得广东省县级三等奖、广州市涉农组一等奖。三是成立了区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加强对社有资产的规范管理,优化房产物业租赁审批流程,进一步盘活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花东、赤坭、狮岭、新华等镇级供销社通过对现有经营服务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完成了助农服务“一平台四中心”建设,发挥了为农服务前沿阵地作用。

  2.着力推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实施联农带农工程建强基层服务组织、综合改革任务分配等方案,以目标分配表压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农任务。二是平台(中心)设立了村邮站、气象服务站,并开展金融保险宣讲,为社员及农户提供低息贷款和政策性保险。三是提质增效,清理无实质生产经营停止运作的“空壳社”19个,现正常运作的专业合作社14个;2021年4月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分别是蜜芬芳蜜蜂养殖、荔都荔枝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全区荔枝丰收陷入滞销之际,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为花东镇竹湖村等果农打通销售渠道,累计助销荔枝近4.5万斤。四是领航绿萝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绿萝种植示范基地6个,辐射面积约12000多亩,服务覆盖花东、花山周边绿萝种植户840余户,增强了服务带动能力。五是已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改制工作方案》,成立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六是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花都区农资公司与市农资公司就双方组建有限公司进行探索,经过双方多次谈判,形成初步合作方案。七是副食厂已收取拆迁补偿款,因存在诉讼事项,需结案后再实施注销手续。八是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各单位已与有关部门咨询改制程序,积极推进企业改制进度。九是已与花都区委编办沟通,并将设立区供销联社监事会组织机构的请示报送给区委编办。十是已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草案)》,正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十一是待区供销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再组织镇级基层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十二是下属企业按要求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制度、用车管理规定、公章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将于9月26日前完成制度建设工作,真正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十三是已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深化考核结果运用,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今年将根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各下属单位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办法。十四是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区供销联社理事会通过,办法明确了管理权限,规范了重大事项的审批程序。           

  3.着力解决社属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不强的问题。一是起草了《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正在呈批。二是广州市花都区物资回收公司与广州市花都区土产日杂公司协商共同制定了还款计划书,分5年还清,已报区供销联社备案,目前花都区物资回收公司已还款50万元。三是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明确区供销联社与下属企业的决策边界。四是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供销社系统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和《广州市花都区供销社系统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给予下属企业在投资和房产物业租赁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4.着力解决服务“三农”作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农资农产品供应工作专班,超额完成化肥储备200吨任务(其中复合肥175吨,有机肥25吨),实际储备了化肥324.22吨(其中复合肥268.08吨,有机肥51.11吨,钾肥5.03吨),保障了农资农产品供应。二是举办农资活动2场次,新增农业生产服务中心3个、农资连锁网点1个,提供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满足了当地农民农业生产需求。三是建设了9家庄稼医院,2020年累计销售化肥1762吨、农药123.06吨。四是制定了对接方案,与多个帮扶地区供应商、生产基地签订框架合作协议、采购合同,加大了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五是设立消费扶贫专柜3个,通过小程序、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助市场交易平台等供应帮扶产品,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2020年至今累计销售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3000多吨,销售额约2200万元。六是自2020年起开展消费帮扶农副产品宣传工作,累计举办10多场地推活动,扩大帮扶地区农副产品知名度。七是2021年1-6月,举办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活动21场次,完成率105%。八是推进社工招募工作,配置的6个社工岗位目前已满员,2021年4月1日新增社工一名,协助农村部主管及各村级点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流程得到完善。九是在村民中吸纳社区志愿者,依托“I志愿”网络平台,统一为志愿者注册登记,新雅街广塘村、赤坭镇国泰村和瑞岭村三个村级点共有志愿服务者26名,吸纳热爱公益事业人员。十是注重员工培训,举办各类培训共16场,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积极性;鼓励考取资格证,2020年11月,2名社工分别通过了国家社会工作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社会工作师资格。

  (二)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增信心提素质动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5.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印发了花都区供销联社“三会一课”等五项制度,确保党组织活动规范有序。二是区供销联社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公司党支部制定了“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建立了工作台账,确保“三会一课”按计划推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化。三是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公司党支部明确了组织活动记录人,规范了记录的格式要求和提高了记录质量;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做好党务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党建质量水平。

  6.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缺乏精气活力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区供销联社党员干部自学指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方案和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思想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了花都供销大讲堂实施方案;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训班,组织全系统财务及工会人员学习工会收支管理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管理水平。三是制定了实施培育壮大工程、改造薄弱基层社等方案,完成赤坭、花东供销社2家薄弱基层社改造,培育花东供销社为示范基层社,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9家,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四是基层社完善平台(中心)2项以上服务功能,抓好为农服务主业。五是印发实施了区供销社系统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规范物业经营管理。

  7.着力解决人员素质水平不高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于2020年10月录用了3名大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已制定人员招聘方案,拟补充4名大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与系统外单位的交流。2021年2月,从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调入1名副科长到我社机关工作;2021年4月,我社派一名中层干部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入境组工作交流3个月,通过交流,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已制定花都供销大讲堂实施方案,每月举办1期,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四是选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到机关科室交流锻炼,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五是通过公开竞岗,配强了花山供销社主任,加强下属单位班子建设。六是开展中层干部轮岗工作,培养能够在工作中独当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三)全面管党治党宽松软,廉政风险问题仍然突出的整改情况

  8.着力解决头雁效应未发挥,监督管理缺乏刚性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推动花都区供销社系统全面从严治社的实施意见》,并落实全面从严治社工作。二是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制定了《花都区供销联社2021年廉政工作计划》,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四是制定了《2021年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压实责任。五是不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录入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六是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社系统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属单位物业租赁的管理。七是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八是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加强对资产监督管理。

  9.着力解决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违规开支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下属企业进行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区供销联社组织人员对下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通过检查,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会内控监督机制。二是已制定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按计划实施各项内部审计项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规范了经济活动、加强了廉政建设。三是民安公司财务人员已纳入会计中心管理,通过集中管理,强化民安公司的内部控制。四是已组织财务及工会相关人员学习有关工会收支管理法规,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五是修改完善《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

  10.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物业出租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已制定实施《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州市花都区供销社系统房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个办法的规定将有利于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保障社有资产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要求下属企业定期对房产物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房产物业租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委托土产日杂公司对花都区供销社物业系统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派专人维护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已对狮岭供销社负责人张志辉、原赤坭供销社主任汤颂文、区供销联社原资产管理小组成员李湘、宋翠环开展了谈话提醒。

  11. 着力解决财会内控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资金风险的问

  题。一是已要求各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的职责权限,会计人员审批业务支出的单据并签字,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有效防止风险发生。二是2020年11月13日已组织下属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企业网银风险培训及财务管理培训两场培训活动,提高了有关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账务管理能力;三是2021年4月28日下发自查通知,并于2021年5月上旬开展了全系统财务检查,企业对以往巡察审计指出问题已进行纠正或正在整改,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四是对花山供销社负责人、出纳和新华供销社出纳开展了谈话提醒。

  (四)责任担当作为不够,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整改情况

  12.着力解决欠缴公积金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一是于5月25日,区供销联社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了督办会议,欠缴公积金企业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一共22人参加,要求提交补缴方案,强调应依法补缴公积金。二是由于初步核查有重复人数,及有人员死亡的原因,经重新核实欠缴人数是352人。三是企业已分步分批开始陆续补缴公积金,截至6月26日已补缴10人,补缴了65742元。

  13.着力解决多处社有物业未能确权的问题。 一是已对未确权房产物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收集有关房产物业的原始资料,填报《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确权物业情况表》,做好房产物业确权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区供销联社召开房产物业确权工作督办会议,加强督导工作,要求下属企业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确权物业工作台账》,定期汇报房产物业确权工作进度,积极落实房产物业确权工作。三是下属企业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分别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确权所需资料及程序,确保确权工作能有效实施。四是下属企业已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确权物业台账》,通过建立未确权房产物业台账,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

  14.着力解决两个营业执照问题处理困难的问题。一是相关企业已对无法确权的房产物业进行了摸底,填报《广州市花都区供销联社基层供销社合并资产情况表》,相关企业积极搜集有关土地房产原始资料,北兴社已查找到部分历史与村集体签订的征地协议及综地图,为接下来的确权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对前期摸查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在问题及未确权原因,对历年办理确权情况进行总结,为分类分批推进整改奠定基础。三是区供销联社物业管理部门已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并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需要资料及程序。

  15.着力解决“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未完成的问题。一是成立了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僵尸企业”出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花都区供销合作社“僵尸企业”出清处置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两小组对“僵尸企业”进行出清。二是多次与区财政局国资有关部门沟通,委托广州市花都区三和税务师事务所对花都区工业品公司进行出清,2020年12月30日完成出清工作。三是经与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州市花都区三和税务师事务所、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并走访花都区法院了解出清事项,最终确定通过法院对花都区供销总公司进行出清。四是2021年6月14日与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委托该公司通过法院对花都区供销总公司进行出清。

  (五)上轮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16.着力解决思想不够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整改台帐和责任清单,二是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症结、查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为抓好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多次召开区供销联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党组会、社务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17.着力解决同样的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一是制定了《花都区供销联社部分中层干部轮岗工作方案》,并完成了大部分中层干部的轮岗工作,理顺了审计科副科长负责政工科工作的问题。二是已落实基层供销社主任与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工作,由赤坭供销社主任兼任赤坭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由花东供销社主任兼任花东供销社党支部书记,花山供销社主任兼任花山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三是成立了花都供销联社资产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

  18.着力解决物业租期过长和闲置问题仍难解决的问题。一是要求下属单位加强闲置物业管理,需于每季度末上报《广州市花都区供销社系统闲置物业情况季报》,已上报今年第二季度闲置物业情况,并在系统内进行公示。二是定期对闲置物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摸底,阐明闲置原因,反映在闲置物业情况季报中,确保系统内各单位及时掌握系统闲置物业情况,有利于全系统的调剂利用。三是《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1年2月印发实施,该办法针对残旧物业的修缮、改造工作给予了政策扶持。四是已于2021年5月收回1处租期超过20年的物业,已向房产物业租期超过20年的承租户发出律师函10份,加强与承租户的沟通,更好地维护社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19.着力解决激励机制制度仍未建立规范的问题。经区供销联社党组、理事会研究通过,区供销联社已于2021年2月5日正式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深化考核结果运用,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极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注重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下一步,花都区供销联社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效能、强化服务意识,推动花都区供销事业的发展,以实际行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本领,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区供销联社党组持续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跟踪落实,防治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7项问题,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于其他线索,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但尚未完成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6832377;邮政信箱:广州市花都区茶园路28—11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传真号码:020-86814338。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6月26日


广州花都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