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音频、图文解读)《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新能源十条》)。现就《新能源十条》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政策亮点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1月3日,广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将重点发展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等15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前沿新材料等6个未来产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新能源十条》,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目标任务
拟通过三年的支持政策,吸引新能源优质企业和创新资源集聚,提升我区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主要内容
《新能源十条》共计十项内容。
一是提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光伏产业、新型储能产业、氢能产业、智能电网产业。
二是招引一批龙头企业。围绕新能源产业链,招引拥有研发实力、关键技术、核心产品、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并给予支持。
三是培育构建产业链生态。实施新能源“场景招商”工程,依托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鼓励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
四是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对增资扩产及技术改造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新入选的独角兽企业,新培育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五是打造一批平台载体。对市场化的、产业特色鲜明、集聚程度高的特色产业园区给予支持。
六是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对年度研发费用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承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新能源产业)的第一承担单位给予支持。
七是拓展一批应用场景。围绕光伏、新型储能、氢能、绿电、数字能源等领域,深入挖掘极具潜力的应用场景,对对经国家、省认定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和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场景给予支持。
八是支持新产品国际认证。对取得准入并经认证机构认定的本地制造的新能源产业新产品、新应用给予支持。
九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和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推荐清单”,支持申报省、市两级贴息政策、“助保贷”等政策,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十是支持产业人才引进。制定《花都区新能源产业人才紧缺急需岗位目录》,对企业和相关机构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适用我区相关人才政策。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在花都实际经营,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从事新能源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执行标准
《新能源十条》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文)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24〕315号)
六、有利举措
(一)《新能源十条》明确将光伏产业、新型储能产业、氢能产业、智能电网产业为我区新能源产业的重点发展对象,着力提升政策针对性、实效性。
(二)《新能源十条》明确对新招引和存量的各类新能源企业给予支持,吸引优质企业集聚,提升我区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新能源十条》明确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新能源产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瓶颈。
(四)《新能源十条》明确支持开拓海外市场,有序推动新能源企业优势产能“走出去”。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新能源十条》属于新出台政策。
八、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打造一批应用场景。《新能源十条》强调拓展应用场景与产业发展并重,围绕光伏、新型储能、氢能、绿电和数字能源等领域,深入实施新能源“场景应用”工程。
二是突出产业链协同发展。《新能源十条》既充分考虑招引拥有龙头企业,又致力于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的招商,从多个维度发力,形成从核心制造到配套服务的产业链条。
三是突出市场需求导向。《新能源十条》聚焦新能源行业交流需求,发挥市场优势和激发内需潜力,营造开放合作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