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花都百钜光学有限公司地块(花都区CH10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等2项规划()成果的批复》文件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花都百钜光学有限公司地块(花都区CH10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等2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一、项目规划方案批复的依据
(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附件第6、7条:产业区块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及优化审批、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审批委托各行政区实施。
(二)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0〕8号)第十条:工业产业区块的修正由各区政府批准。各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辖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的操作细则。
二、批复过程
2021年,根据用地单位等申请,我局开展了广州市花都百钜光学有限公司地块(花都区CH10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等2项规划调整工作,在地块现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官网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并发函征求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等部门意见。
2项规划经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城市规划联席委员会第五、六次会议审议。
2021年12月18日,2项规划方案通过花都区政府批复实施(〔2021〕-290)。
三、主要批复内容
一、《广州市花都百钜光学有限公司地块(花都区CH100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
(一)根据用地权属修正CH1008025地块边界,用地面积由11295㎡修正为11288㎡,用地性质保持一类工业用地不变,容积率由≤2.0修正为≥2.0且≤3.5,建筑面积≥22576㎡且≤39508㎡,建筑密度由≤50%修正为≥30%,绿地率由≥20%修正为≥10%且≤20%。
(二)同步修正CH1008024地块边界,用地面积由7807㎡修正为7814㎡,建筑面积由15614㎡修正为15628㎡,其他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二、《广州市大佳元时装有限公司(花都区CD01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
(一)根据用地权属,新增CD0103037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变,用地面积6.45万㎡,容积率2.0修正为2.0-4.0,建筑面积12.90万㎡至25.81万㎡,建筑密度由≤50%修正为≥30%,绿地率由20%修正为≤20%,同步修正周边地块边界。
(二)项目报建审批时应保证绿地率不小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