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花都区分局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花都区分局行政许可事项数量共为82项,82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包含省、市下放、委托、重心下移和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含备案事项)并对外公开。
2023年,花都区分局的行政许可申请量为736253件,其中受理量为736253件、不受理量为0件;行政许可办结量为736253件,其中审批同意量为733415件、审批不同意量为2838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
2023年,花都区分局严格按照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认真办理审核审批业务,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等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严守服务承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办理方案,绝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我局均能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配合上级机关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等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花都区分局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不断简化材料、压减审批时限、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枫桥式政务服务落实。在不断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政策支持下,花都区分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减时间达94.57%。
(二)公开公示情况。
2023年,花都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截至目前,花都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及公开咨询等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是扩宽公开渠道和完善公开设施。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众号、公交车载媒体、电子显示牌对公安改革工作进行对外公开宣传。另外,花都区分局印制便民小册子,并在全区的公安派出所、办证大厅范围内全面设置资料索取、发放点,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阅取。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告栏告知相关咨询投诉方式,还通过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等,有效指引群众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其他事项。花都区分局还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来电询问有关公开公示信息情况。二是花都区分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良好,2023年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通过信用广州网站录入行政处罚决定17条、行政许可信息51条、行政强制95条。三是花都区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主动,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9件,全部申请均依法答复办结。
(三)监督管理情况。
2023年,花都区分局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监管制度,并在监管过程中主动及时发现漏洞,提出优化方案以及具体解决措施。如公安专厅日常管理,花都区分局严格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规范的通知》《广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综合大厅管理办法(试行)》《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范进行全面管理。为严格落实对行政审批相对人的监督管理,花都区分局高度重视12345政府热线、12389警务热线、“厅长信箱”、信访投诉监督渠道,同时加强明察暗访、走访接访;当发现问题工单,或者群众反映难办问题时,花都区分局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成立由审管科牵头、监督室配合,许可审批单位为主体的核查整改机制,拉单列表,挂图作战,推动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全流程监督,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花都区分局配合区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系统;配合区信用办完善“双公示”目录,定期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定期报送失信企业惩戒案例;工作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相结合,完善对群众、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助力区政府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花都区分局完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6项,对69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牵头跨部门抽查任务3项,对18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1项,对3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2023年,花都区分局未发现、查处有关行政审批的违法违规情况也无被投诉仍不积极主动处理而被处罚的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
2023年,花都区分局根据市府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穗府函〔2021〕222号)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结合分局行政审批单位职权范围,梳理工作分解表,制定分局方案后有序开展各项工作。2023年,市公安局牵头的公安政务“一窗通办”是广州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花都区分局作为市局选定的唯二试点单位,党委高度重,将试点工作作为分局“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年重点项目。建立5个“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全市公安机关建成42个,花都区分局数量最多),推出148项通办业务清单(53项涉企业务,95项涉个人业务),选出一批高素质窗口工作人员组成综合受理队伍,开展跨警种培训、跟班学习,高效落地改革工作,走访接访人大代表59人次争取最大支持,多维度通过媒体进行改革成效宣传,增加知悉度,最终助力“一窗通办”民生项目高票通过。
2023年,花都区分局公安专厅共收到群众锦旗20多面,表扬信、表扬留言200多封;年度审批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在各区分局位列第一,得到上级单位、企业群众的一致认可。
(五)创新方式情况。
花都区分局坚持守正创新,遵循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以创新力焕发政务服务新活力,以群众满意作为“枫桥经验”的重要检验标准,持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1.持续深化便民措施。
花都区分局依托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穗好办、花都“云窗口”等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举措,群众线上一键立即办理,提前预约不跑空;同时,在公安专厅设立“业务咨询台”“网办指导窗”等特色专窗,并辅以“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受理、办理相关事项,提高网上办理率,真正帮助市民实现“即来即办”、“随时能办”愿望。
2.持续提升便民服务。
为精简审批流程,减少跑动次数,缩短办事时限,花都区分局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着力加强对暖企爱企、便捷惠民服务,成立由窗口工作人员组成的“流动车管所”“人才签注服务队”,推出“上门办”服务,将传统的“坐班式”被动服务,变为上门“出诊式”主动服务。同时拓宽“绿色通道”,在设立“长者、残疾人、军人”优先的基础上,增设志愿者和雷锋服务岗,主动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强化“业务咨询岗”和导办员的工作效能,主动向办事群众提供引导帮助,确保办事群众“来到能办”,让群众体验到高效、温馨、贴心的政务服务。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花都区分局面向花都区辖区内405家涉外企事业单位进行详细考察,对聘用外国人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大于5人)推出联络员机制,目前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事业共有63家,已全部设立1至4名联络员并登记在册。联络员可代办“外国人延期、变更、换发和补发”“外国人停居留证件签发”等21项政务服务事项,共计法定办理时限420个工作日,联合代办后均可实现时限压缩,单次办理仅需要7个工作日。联络员代办机制的设立,既在管理上抓重点解难点,政策宣讲更到位,又在政务服务上抓准点解堵点,遏制涉外人员的逾期办理证件高发,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4.持续健全工作机制。
花都区分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应对因业务系统(服务器)、派叫号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致群众“滞留”,或因政策性调整致窗口业务量激增,抑或办事群众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的一系列突发情况,发挥领导值班岗和便民服务室作用,实现“三级”应急机制,最大化盘活窗口活力。完善细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流程,建立“专窗快速分流-逐级快速介入-现场快速调处-急办快速解决”的“四快”工作机制,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兜底”功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
一是许可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花都区分局办理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严格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编制、印发各类《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并粘贴、放置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专业服务大厅的显著位置;充分保障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权利,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全面梳理许可事项目录,明确每事项的受理清单和申请材料样本,厘清行政许可职权等,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媒体上公示,确保办理事项相同所需材料一致。二是做好市级行政权力承接工作。从2021年3月1日起,根据市公安局审批管理处向市局呈请《关于签订行政委托协议的请示》,花都区分局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穗府令[2021]第178号),做好7项行政许可、3项其他行政权力和11项行政处罚共21项委托各区公安分局办理的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工作。三是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对花都区分局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花都区分局行政审批过程中无违法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政务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花都区分局建成集事前预约、事中咨询、事后评价为一体的客服体系,建立完善对外咨询服务热线,通过民情民意反馈、上级考核倒逼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随着出入境办证业务“井喷式”增长、户政业务“季度性”高发,对公安窗口办证形成高压态势,花都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保证服务水平稳中提升,同时加大“自助办”“网上办”改革力度,并加大宣传引导,从根源上减缓窗口办证压力,全面优化服务环境。
(二)行政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花都区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许可审批事项涉及群众关心、企业关切。为一步增强行政监管能力,花都区分局将畅通“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12345”热线、“厅长信箱”、信访投诉的外部监管渠道,同时加强日常监管、明察暗访、走访接访内部监管,积极落实整改,优化办事流程,有效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2024年,花都区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局、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树立“服务无境”工作理念,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增本领、以披荆斩棘的决心破难题、以抓铁有痕的作风抓落实,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小窗口焕发服务新活力,不断提高公安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打造花都公安政务品牌。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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