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花都区关于加强住宅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十条措施(1.0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试行。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花都区关于加强住宅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十条措施(1.0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质量保险风险管理机构技术优势,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结合我区实际,重点防治卫生间、厨房、阳台、屋面渗漏等多发问题,制定本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并按规定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公司委托的工程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下文简称“风险管理机构”)实施风险管理。
(二)强化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牵头成立项目防水质量专职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职防水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防水质量检查员等组成。并在工地大门设立公示牌。
二、加强事前控制
(三)精心优化设计。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环境气候和业主使用习惯,设置屋面防水层排气管、排水立管污废分流、二次排水地漏等措施,并明确关键节点构造。
(四)周密部署施工。在建设前期,建设单位负责督促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建立健全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开展BIM模型落图、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等工作。
(五)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工地现场建立实物样板间,使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内容比较直观、清晰,易于了解掌握,同时也提供了直观的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的判定尺度。样板间未经参建各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三、全过程质量监管
(六)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建设单位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建材和实体质量见证检验,并确保“先检后用”;监理单位负责建材见证取样和现场实体检测(试验)过程旁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验项目:防水材料、饰面砖物理性能和有害物质、抹灰砂浆抗压强度、给水排水管材管件、胶粘剂等进场见证检验,以及防水层厚度和粘结强度、饰面砖粘结强度现场实体见证检验。
(七)严抓可视化验收。现场实行举牌验收公示制度,留存验收人员和验收过程的照片和电子影像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备查;各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其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参加防水层验收的楼层不少于楼层总数的20%,屋面为100%。各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在防水层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督促监理、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进行结构蓄水试验和基层、找平层验收(可分批分阶段实施),风险管理机构每月到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
2.在首个卫生间、厨房、阳台、屋面的楼板、墙体防水层检验批完工7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督促监理、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进行防水层蓄水试验和验收,并通知风险管理机构到现场检查和实测实量。
3.在其他防水层检验批施工过程中,风险管理机构每月到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地面饰面砖完成后的蓄水试验在分户验收时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关键节点构造(详见“附件”),防水层厚度、粘结强度等,蓄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压力试验、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球试验、建材检验报告、验收记录、电子影像资料。
(八)严管“一户一验”,试行业主查验。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物管等单位开展分户验收、业主查验工作,工程质量问题未整改闭合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现场驻点推进整改。
风险管理机构应当按不低于20%的比例参与分户验收,并出具分户验收评估报告。风险管理机构对业主查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样复核,抽样比例不少于提出房屋质量问题总户数的30%。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风险最终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参考。
四、监督管理
(九)加强监督抽检抽测。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季度专项执法检查,对建材和实体质量、功能性试验进行监督见证检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抽测。
(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对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采取信用记录、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
附件:花都区住宅套内防渗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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