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诊疗行为,做好农村基层医疗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9〕157号)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辖区内乡村医生再注册、注销注册工作,形成了拟再注册、注销注册的乡村医生名单。
现将我局拟再注册、注销注册的乡村医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 5 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花都区新华街道公益路14号
受理电话:36857598
附件:1.2024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拟注销注册人员名单(公示).xls
2.2024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拟再注册人员名单(公示).xls
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