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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卫计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9 10:29    文章来源:区卫生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花都区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7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载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卫计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广州市花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区委、区政府大楼二缕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科(收)

邮编:510800

 

 

 

                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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