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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空港委

发布日期:2023-11-20 11:08    文章来源:区空港委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办发〔2011〕29号),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管理委员会(简称:区空港委)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空港经济、综合保税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广州空港经济发展规划和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产业政策。

  (二)组织协调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区域)的开发建设;配合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花都区域)的开发建设;协调建设部门实施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区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建设。

  (三)负责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及配套工程(花都区域)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并负责其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配合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的相关规划和土地收储、出让计划,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

  (五)配合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区招商部门实施广州空港经济区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并为落户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六)负责辖区内落户企业的党建及工、青、妇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任务,区空港委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及职能

  人秘科更名为办公室。负责文电、宣传、会务、档案、督办、统计、计生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信访、政务公开;负责活动的策划、筹备、组织和对外联络、咨询;负责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机关公文处理;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组织人事、机要保密、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区空港党工委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后勤保障。

  (二)规划用地科及职能

  规划建设科更名为规划用地科。负责区空港委牵头项目的用地及规划报建工作;负责花都区域内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规划、用地等工作;参与标识广州空港经济区的相关规划;与市、区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相关规划、用地手续的报批;参与编制广州空港经济区的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

  (三)建设服务科及职能

  迁建科更名为建设服务科。负责区空港委牵头项目的建设;协助落户企业建设及协调解决运营过程中的问题;负责花都区域内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协调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区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负责园区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监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监督工作。

  (四)招商发展科及职能

  招商服务科更名为招商发展科。配合市、区制定招商引资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州空港经济区(花都区域)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负责招商资料编制和招商信息的收集以及宣传;负责招商项目洽谈、投资评估以及投资合同的起草与签订;负责招商人员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环评、项目立项等;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计划和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配合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花都区域)的保税业务。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核定区空港委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兼任党组书记),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人员经费按原渠道拨付。

  四、其他事项

  (一)区空港委的非税收入纳入区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调整的,按规定时限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

  本方案由广州市花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