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民政局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构筑“全员全责全方位全过程”严密防线,抓早抓细抓实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社会救助精准落实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兜底脱贫攻坚战。
一、“全方位”投入救助保障力量
我区始终把困难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了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基层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镇(街)、村(社区)逐级管理、分组包片的办法,每名村(居)委会干部确定若干名困难群众作为联系对象,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众的排查和关心关爱,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基本生活情况。截至7月22日,依托各镇(街)、居养中心、社工站服务困难群体累计电访47943人次,上门巡访82638人次,上门服务75614人次(散居特困人员565人),杜绝独居困难群众“断粮”“断菜”“断药”等情况;及时协助困难群众提出社会救助申请,今年以来,累计新增低保153户356人,新增低收入41户116人,新增特困30人,新增两项补贴对象617人。
二、“全过程”加大救助保障力度
疫情期间对在册低保实施逐月延长复核期限,增强救助对象抵御经济风险能力;联动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4月份起已按新标准发放当月低保金并完成提标补发。今年以来,累计向我区特困、低保、低收入对象发放口罩25995个,共计发放各类救助(补贴)资金5528.17万元,其中向28230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98.28万元,向6260人次低收入对象发放分类救济金37.53万元,向4273人次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747.56万元,向77778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703.98万元,向31户87人次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46万元,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31819人次(低保、低收入、特困)发放1-5月临时价格补贴713.36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全覆盖”维护困难群众利益
一是加强防疫和救助政策宣传。制定《花都区民政局给民政服务对象的温馨提示》宣传单,针对特困人员和低保低收入对象(含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易感易发人群,拟定注意事项,明确救助指引,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上,给予特殊群体更多提醒和关爱。
二是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4月印发了《2020年花都区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台账,整理专项治理问题清单,建立兜底保障对象台账,指导镇街抓好落实专项治理整治行动。
三是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入户核查。今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情况摸查,对困难群体在住房、医疗、教育等“三保障”方面存在的致贫风险进行排查监测,及时转介住房、教育、医疗保障等部门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截至6月底,我区已走访入户2328户,完成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