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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花都区第一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评比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17:52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区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安委办,团区委、区文联,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安全科普、警示宣传的作用,根据《花都区创建首批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花都区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花都区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要求,区安委办联合区减灾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花都区第一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一)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创作作品。

  (二)2023年10月16日至31日。在“花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分类展示初选作品,并组织网络投票。

  (三)2023年11月15日前。集中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分,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在2023年“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期间予以公布及颁奖,同步在“花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情况。

  (四)活动结束后,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将获奖作品录入“花都区应急管理宣传作品库”并报送优秀作品参评国家、省、市优秀科普作品和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12月1日至31日线上线下对各类获奖作品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览展播。

  二、作品要求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有利于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围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领域安全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三)贴近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宣传需要,贴近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际,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具备及时快捷的传播特点,适用于多种媒体和场景呈现。

  三、类别和奖项设置

  (一)作品类别

  作品必须为2020年以来创作发布,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宣传主题,作品包括视频、设计、美术、摄影、文艺和诗歌等5个类别。

  1.视频类。短视频、公益广告、微视频等;

  2.设计类。海报、图解、插画、宣传画、折页和文创产品等; 

  3.美术类。区分大众组和青少组的书法美术作品。

  4.摄影类。单幅或组图的摄影等作品。

  5.文艺类。歌曲、舞蹈、相声等语言类和舞台类节目。

  (二)奖项设置

  1.单项奖类别。各类作品最终评出“一等奖”各1名共5名;“二等奖”各3名共15名、“三等奖”各5名共25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纪念品;如各组别入选作品不足的,奖项名额设置相应作出调整。

  2.团体奖类别。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纪念品。

  四、报送方式

  (一)单位选送。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单位为主体遴选报送。

  (二)社会征集。各单位要组织调动专业设计制作机构、文化传播公司、院校主动参与和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作品的创作报送。

  (三)个人报送。各单位要宣传发动全社会爱好者和关心应急管理工作的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应急管理作品的创作报送工作。创作报送。

  原则上社会团体或企业和机构以单位为主体集中选送。单位选送作品数量不少于10部(册、幅),社会征集和个人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五、评选规则

  (一)评委。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为主任评委,联合单位主要领导为副主任评委,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平面设计、书法美术摄影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  

  (二)流程。整理上传作品,9月底选确定一批入围作品;10月在“花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组织作品展示,发动网络投票;11月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现场评分评出各等级获奖作品。

  (三)分值。

  1.单项奖由入围作品综合评出,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评委分占总分值70%,网络投票结果占总分值30%。

  2.团体奖根据各单位报送作品的得分总分排名情况选定。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区总工会、团区委、设计院校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公司等有关单位报送作品的总得分按排名先后评出。

  (四)加分项。报送的作品获得过地市级或相当级别表彰和奖励的加1分;获得过省级或相当级别表彰和奖励的加2分;获得过国家级或相当级别表彰和奖励的加3分。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征集展播活动为契机,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参与应急管理宣传的途径,拓宽社会化、市场化渠道,主动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应急管理宣传作品的创作、征集和推介力度。

  (二)广泛发动,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宣传统筹作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专业机构、文化公司和设计院校参加活动,各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报道、作品展示和推广工作,以点带面扩大影响,为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审查,遴选精品。认真履行审查程序,对推选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艺术性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作品数量质量,准确把握作品科普、公益的定位,严格征集要求,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或拥有著作权,严禁夹杂各类商业宣传推广内容。

  七、其他事项

  (一)征集选送作品。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作品报送表(附件1)、作品报送汇总表(附件2)并将作品和相关材料一同报送;

  (二)联系方式。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7号花都区应急管理局303室,邮编:510800;电子邮箱:YJxpb303@163.com;联系人:刘娟、黄晓雯,联系电话:020-36837177。


        花安办〔2023〕21号附件1.docx  

        花安办〔2023〕21号附件2.docx


  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      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花都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花都

  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花都区

  教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

  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花都区

  总工会

  2023年6月24日

  (联系人:刘娟、黄晓雯,联系电话020-3683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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