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自然资函〔2023〕713 号
自然资函〔2023〕713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用地的请示》(粤府〔2023〕65 号)业经国务院批准, 现批复如下
一、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省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38.9332 公顷。
二、你省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自然资源部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