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水函〔2021〕91号
黎汝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水浸黑点治理的建议》(第1011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花都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点建议超前谋划,构建完善的区域排水系统,结合海绵城市理念,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融合、相协同,实现城市建设与排水系统同步发展
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广州市花都区防洪、排涝、排水规划报告(2018-2035年)》,目前基本编制完成,经专家论证后印发实施。区海绵办(设在区水务局)已于2019年12月完成《花都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2030年)》、《花都区海绵城市建设近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印发实施。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区发展改革、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在相关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管控措施执行到位。通过超前规划,构建完善的区域排水系统,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与排水系统同步发展。
二、关于第二点建议持续提升城区排水管网排涝能力,强化河道清淤,加快管网建设,改造低效排水设施,打通断头涌渠,使“水系成网”,消除排水系统的“中阻梗”
目前我区正在开展全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和碧道建设工作。以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为统领,污涝同治,提升排水管网排涝能力,加快管网建设,改造低效排水设施,一是要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定期对排水管网进行清疏养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提升现状排水管网排涝能力;二是推进提质增效方案中管网建设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同步实施排水单元配套公共排水管网建设,补齐公配管网短板。以碧道建设为统领,强化河道清淤,对我区中心城区主要河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计划性对河道进行清淤。通过提质增效的开展和碧道建设,消除排水系统的“中阻梗”,做到排水通畅。
三、关于第三点建议工作协同、互联互通,强化对建设工地、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工程造成的排涝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处置,提前做好施工规划,避免因项目施工造成排水系统堵塞形成水浸黑点
为避免施工造成排水系统堵塞形成水浸黑点,我局和相关职能局按照要求,在项目前期做好方案审查,并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地下排水设施的探测工作。
我局和相关职能局按职责严格督促工地根据《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和《广州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重要管线安全保护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对工地范围内的地下排水管线设施进行勘测,详细掌握工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情况,并落实好有关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建设前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利工程设施或管网影响进行论证,做好相关迁改补救方案,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监管制度,加强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排水管理工作,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为抓手,持续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进行整改,督促工地持续做好施工过程中排水设施保护工作。
四、关于第四点建议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综合考虑各镇街的治水任务、财政税收等实际情况,理顺区、镇(街)两级财力承担机制,在财力方面给予财力较弱的镇街充分保障,以调动镇街水浸黑点治理的积极性
根据区财政局会办意见,2021年区级下达各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0.56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资金0.81亿元。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结合区财政财力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用于各镇街排洪管网、排涝站等工程项目建设。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水浸黑点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杨鑫,联系电话:368101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