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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民政局对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00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17 10:55:50 文章来源: 花都区民政局

吴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500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办理,经综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总工会、区残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专业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我区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采取自主招聘、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进专业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区民政局按照《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 142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20] 209号)的要求,落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设置“双百工程”社工站10个,“双百工程”社工点258个,配备“双百工程”社工人员284人。同时推进镇(街)社工服务(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每年每个镇街投入24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工作机构承接运营,目前全区镇(街)社工服务(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共有全职社会工作人员178名,其中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社工及相关专业人员)125名,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41名、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82名,逐步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扎根于镇街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区总工会在公开招聘工会组织员中,对持有社工证书的考生予以加分,在同等的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区残联建设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为我区精神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区卫健局下属医疗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由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第三方社会工作机构进行合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社会工作者在院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区司法局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将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到各镇(街)调委会,充实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工作力量。

  (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为拓展基层服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支持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2021年11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6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穗人社发〔2021〕1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对长期在村(社区)工作、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通过规定程序选拔进入镇(街)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以及服务满5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将予以考虑。区民政局贯彻《广州市社区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社区专职人员经费保障,指导镇街落实社区专职人员享受社会工作专业职称津贴和相关制度,定期开展优秀社会工作者评选工作,表彰在一线社会工作服务中表现优秀的社会工作人员。区总工会2020年出台的《花都区总工会关于广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作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晋升条件之一。区司法局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贯彻《广州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要求,加强经费保障,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切实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人民调解案件质量。

  (三)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区民政局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鼓励通过提供办公场地、公益创投资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目前全区在民政系统注册登记社工类社会组织27家,其中注册社会工作机构14家。2021年区民政局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参加第八届广州市公益创投活动,区内有多家社会工作机构参与创投。其中广州市花都区启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智慧养老在社区”项目获得3万元资助,广州市花都区爱出行社会服务社的“爱无障碍”项目获得5万元资助,广州市花都区向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物业+养老社区邻里互助养老”项目获得18万资助,广州市花都区绿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义田花开农村助老助困公益”项目获得8万元资助,共计获得33万元的资助。

  (四)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区民政局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社会工作培训。一是对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要求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学习。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完成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完成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一是对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镇街社工站(点)社工,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21〕209号)及广东省民政厅的相关要求,社工须全部接受每人不少于15小时的岗前(新入职)培训和每年不少于48小时的专业培训。三是对镇街、村居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开展免费考前社会工作综合、实务和政策知识培训。区民政局连续11年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免费考前培训,帮助我区已报考人员复习应试,提高基层社会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职业考试的持证率。四是定期开展专题社会工作交流学习。先后举办了党建引领社工服务专题培训、社会工作服务研讨会、爱国主义教育研讨、“邀您一起谈党建”党建交流会等,促进社会工作经验交流合作,提高社工人才队伍的政治素养和服务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听取吴丽云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拟着重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再教育培训制度。充分运用好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平台,指导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村)委、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中,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登记,积极整合相关培训资源,指导社会工作者进行再教育再学习,按时按质完成再继续培训课程,提高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水平。

  2、继续开展社会工作考试的组织动员和相关培训工作。在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村)委、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广泛组织动员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考试,整合省、市相关培训资源,做好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工作。

  3、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文件精神,按照不少于镇(街)所辖村(居)数量的要求配备“双百工程”直聘社工,落实《广州市社区专职人员管理办法》,继续加强社区专职人员经费保障,指导镇(街)贯彻落实社区专职人员享受社会工作专业职称津贴和相关制度。

  4、持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水平,培养一批扎根本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黄晓敏,电 话:368973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总工会,区残联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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