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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09 10:00    文章来源: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交函〔2022〕60号

黄仲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广清高速螺塘立交建设,助力狮岭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025号)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协调交通重点项目办、区征地办、狮岭镇、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管理处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广州与清远地区之间的交通运输增长需求,推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广清高速扩建项目于2009年7月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2009〕758号,详见附件1),该核准(立项)文件中建设规模已包含新建螺塘互通立交的建设及征地拆迁费用,项目业主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螺塘互通立交需新增用地面积约31.66亩(集体土地12亩,国有土地19.66亩),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约1.5万平方米,涉及征地拆迁费用约2.52亿元、建安费用约1.30亿元(详见附件2);2011年7月,广清高速扩建项目取得国土资源部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1〕445号),涉及螺塘互通立交新增的12亩集体土地,未在批复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新增国有土地19.66亩,该用地位于广清高速内原狮岭服务区(加油站),权属为广州市花都区金道达高速公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道达公司”),由于广清高速扩建工程施工需要,狮岭服务区已于2015年2月起封闭并暂停使用。

  二、协调情况

  2013年9月18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召开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工作会议,会议根据省交通厅的指示精神再次明确螺塘立交狮岭出入口与广清扩建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及开通。在广清高速扩建项目2016年9月30日通车之前,区政府、区相关部门也多次协调项目业主解决广清高速内原狮岭服务区用地问题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螺塘互通立交,但金道达公司要求在高速内还建加油站或按商住用地约2亿元的评估补偿费用;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明确,一是按项目建设规模、政策已无条件还建加油站,二是无法接受原狮岭服务区2亿元的评估补偿费用。因此,项目业主无法解决广清高速内原来狮岭服务区用地问题,导致螺塘互通立交至今仍未实施建设。

  对人大代表您提出的启动广清高速螺塘立交建设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于3月8日牵头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协调交通重点项目办、区征地办、狮岭镇、项目业主召开座谈会议。其后,我局也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多次沟通,要求项目方启动螺塘互通立交的建设工作,项目业主明确表示重新启动广清高速螺塘立交建设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广清高速内原狮岭服务区19.66亩用地问题,由于无法满足金道达公司的诉求,原狮岭服务区用地一直未解决;二是建设螺塘互通立交的费用问题,由于广清高速公路扩建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后续并无预留螺塘互通立交征地拆迁及建设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广清高速扩建项目在2009年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中已明确新建螺塘互通立交,而且省、市、区也明确螺塘立交需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及开通。下一步,我局将提请省、市上级部门协调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解决属于广清高速内原狮岭服务区19.66亩用地,并落实螺塘互通立交征地拆迁、建设相关费用,力争早日启动螺塘立交建设,打造狮岭镇中心城区快速交通网络。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毕广杰,联系电话:868827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协调交通重点项目办、狮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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