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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09 09:24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了《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花府办〔2020〕6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协议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协议补偿的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协议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行办法》(穗府办规〔2017〕10号)第三十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在本方案第五条征地补偿费用中,提出本次拆迁集体土地补偿含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符合上述条例的要求。

  根据《花都区片区征地包干补偿工作方案》(花府办〔2016〕12号)第六条第(三)点:“征地过程中形成的面积小于3亩或小于征地面积10%,形状不规则等确实难以耕作或无法利用地的夹心地、边角地,可参照本方案一次性补偿”。本方案第六条,征地过程中形成面积小于3亩或小于征地面积的10%的边角地、夹心地或项目建设需要产生的放坡地,参照上述土地征地综合单价给予补偿,其留用地及社保予以折算货币补偿。符合上述条例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6月拟定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7月分别向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规资局等相关部门发文征询修改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后,花东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26日将修改完善的《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议,4月15日通过花都区政府常务会议并于5月28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共五章十九条规定。第一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第二章为项目基本情况和征地补偿费用,本章明确了项目的具体补偿概算;第三章为征地产生留用地兑现方式;第四章为被征地村民社会养老保险购买方式;第五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补偿办法只适用于本项目。

图文解读

《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插图版)_页面_1.jpg《广州空港经济区集富路(飞粤大道-花联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插图版)_页面_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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