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音频解读)广州花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行部署,包括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加载信息规范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平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评估调整机制,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政务服务信息主动推送制度,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部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和村(居)务公开。
基层政府是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是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公开事项标准的统一、公开工作流程的统一,将压缩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模糊地带”,有助于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与优化政务服务紧密结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7年国务院在全国选定了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过几年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经验成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我区此次印发的《方案》,共包含19项措施、21项具体任务,对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逐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考核评价,既符合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又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方案》紧跟国家、省和广州市的部署要求,明确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任务要求,并进一步要求按照编制的目录规范加载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今年10月30日前,我区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府直属各部门将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以文件汇编形式公开上述领域政府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要对本领域和镇街站所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加载及规范公开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对编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二是按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载信息规范公开。12月31日前,由门户网站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目录编制单位把目录所指向的、2020年已经产生或现行有效的各项政府信息加载完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公开。
三是落实区相关部门督导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对接。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级部门主动对接联系,及时完善区一级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加载及规范公开。同时,要主动对本领域镇街站所的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加载及规范公开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形成本领域工作情况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区政务公开办。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按目录常态化更新机制。区政府各部门、镇街站所要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政府信息产生后或变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目录加载上网公开。
为保障上述工作落实,区政务公开办将通过网上巡查、年度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
二、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平台,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区政务公开办要建立完善涵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的制度。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区政务公开办开展文件公开属性确定和标注情况抽查。由区政务公开办建立机制,于每年7月,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组织文件起草单位进行评估,对原定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但因情势变化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经文件起草单位主要领导核定后报送区政务公开办,经审定予以主动公开。其中属规范性文件的,由区司法局负责审核是否已失效,并在网上进行标注,其他文件由各起草单位负责审核是否已失效,并在网上进行标注,相关情况报送区政务公开办,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评估调整情况。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由区司法局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完善区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于2021年2月28日前印发实施,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四是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区政务公开办每半年开展一次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重点评价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的情况。
五是加强舆情回应。各镇街、区府直属各单位要建立舆情回应的常态化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做好业务登记和资料归档备查,每年舆情回应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六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按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的标准规范,门户网站管理部门指导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加载信息、更新、维护,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是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区政务公开办将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规范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和政策信息
《方案》还规定了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条款,促进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镇(街)、区属政务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务公开专区的场地设置并建立相关服务机制。
二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各镇街、区府直属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每季度抽查办事服务公开的情况并通报。
三是完善政务服务信息推送制度。区政府各部门要推行政务服务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对各镇街、区政府直属各单位所有政务服务进行梳理,发现没有做到政务服务信息主动推送的,及时整改提升,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沟通、反映。
四是编制“办事一本通”。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区政府相关部门,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我区“办事一本通”,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五是推动村(居)务公开。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应加强与市民政局沟通,做好《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工作,牵头制定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的制度,确保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并将制度于9月30日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指导村(居)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国办发〔2019〕54号文第(十一)项明确的重点内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11月起对村(居)务公开进行全覆盖现场指导,了解公开清单、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此外,《方案》还规定了加强组织协调和培训考核的相关措施,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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