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图文解读)花都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增强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理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府〔2019〕4号)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花都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花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即在花都区管辖范围内使用预算安排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财政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的项目。
三、征求意见情况
《管理办法》先后两次征求了我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共55个单位意见。两次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33条,其中采纳19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13条。
2021年8月23日至29日,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对《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无收到反对性意见。
四、《管理办法》主要框架、内容及特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策划生成、立项报批、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建设实施、监督管理、附则七个章节,基本涵盖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个建设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是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内容的细化和提炼,如在近期实施计划修编频次、前期工作费用申请、立项条件、立项依据基本要素、立项程序简化、重大项目技术审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建单位及工程咨询机构监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
五、《管理办法》何时施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即2021年10月20日。此前我区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