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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关于成立广州市花都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9 17:08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州市花都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音频解读


  一、领导小组出台背景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2〕266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75号)要求,我区成立了广州市花都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胡标发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钟景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黄智慧、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信武和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副局长郑育利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司法局等10个单位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队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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