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花府办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州市花都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花府办函〔2022〕24号】

发布日期:2022-12-19 17:01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说明:关于成立广州市花都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2〕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2〕266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75号),为进一步加强对花都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区政府决定成立花都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胡标发  副区长

  副组长:钟景新  区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黄智慧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信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郑育利  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副局长

  组  员:邓必彦  区委宣传部网络舆情中心负责人

  宋俊杰  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副局长

  姚睿明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  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永忠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谭伟平  区法院副院长

  杜  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剑清  花都海关副关长

  库晓明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花都分中心副主任

  石晓霞  区邮政局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花都海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花都分中心,区邮政局。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