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编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
4、《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编制程序
纳入《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区政府集体审议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作出。
四、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有4项,具体如下:
1、编制花都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
2、制定《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
3、划定花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
4、制定花都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管理使用规则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