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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花府办〔2023〕6号】

发布日期:2023-03-24 17:41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说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编制花都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

制定《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3

划定花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

区农业农村局

4

制定花都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管理使用规则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3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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