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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关于实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26 15:52    文章来源:花都区空港委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音频解读


  近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特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办〔2020〕1号)进行补充,制定《补充通知》。

  二、主要内容

  包括适用范围、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工作单位、 坟墓(含骨坛)安置,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及其他不可利用地的面积核定,安置区过渡期物业管理补贴、安置房摇珠分房及产权登记相关费用、有效期,共7个方面。其中与被征收方直接相关的有以下3项:

  1.坟墓(含骨坛)安置

  明确对坟墓进行临时安置、永久安置,临时安置点和永久安置点均由政府指定。选择在临时安置点临时安置坟墓(含骨坛)的,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临时安置点的建设费用、管理费用、维护费用;选择在永久安置点永久安置坟墓(含骨坛)的,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永久安置点的建设费用,完成永久安置后的管理费、维护费等费用由坟主承担。如坟墓(含骨坛)不在临时安置点、永久安置点进行安置的,由坟主自行承担坟墓(含骨坛)安置的费用。

  2.安置区过渡期物业管理                                                                                                      

  过渡期为2年。为维护安置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居住环境,将过渡期物业管理补贴直接支付给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物业管理费用。

  3.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费用

  明确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安置房不动产权初次登记、首次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涉及规税费。

图文解读

《关于实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噪音区征拆安置花都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图文解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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