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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10:13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2018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的要求,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建新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建新方案》)的工作。我中心计划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承担本项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工作方案的制定、成立工作组、确定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

  (二)根据土地储备项目用地需求的情况,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各地块情况,进一步梳理建新地块的可行性分析。

  (三)根据省、广州市相关规定,拟分次编制《建新方案》的全套成果。严格按照我区项目审查报批进度,编制和提交《建新方案》成果报告、相关附件和数据库;协助组织开展公示、听证、专家评审等工作。

  (四)代拟有关函件、请示等相关材料及协助办理盖章事宜,配合相关部门审查过程中需补充的各类材料编制工作。

  (五)对《建新方案》成果进行上报组卷,负责跟进区、市、省各级部门审查与报批工作,并及时按要求补正有关材料,直至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六)协助建设整理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使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应用。

  (七)服务期限:一年。

  (八)应急服务保障:为保证高效完成项目编制,服务期内,技术单位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7*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在甲方提出需求后1小时内派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且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同时兼顾其他项目。

  (九)质量要求:成果符合相关文件审查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及备案。

  (十)费用支付:按土地储备项目个数据实结算项目费用。

  二、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8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参加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出具委托书由指定受托人到场提交报价文件;必要时现场进行答疑。

  (四)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三)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经验业绩,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五)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

  (六)报价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2年1月28日(周五)17时30分前提交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公大楼706室。

  (二)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36932212;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附件:报价单.docx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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