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表
事项名称 | 金狮大道西升级改造工程(107国道至南航大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 | 建设期限 | 24个月 |
总投资 | 5684.00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以现场高压塔基及国防光缆为基点,向两侧拓宽路面,局部宽度不足处,设置机非混合车道。为尽可能保留原有树木,利用原有人行道上的行道树,保留G107至苏屋路左侧分带绿化以及苏屋路至南航大道右侧分带绿化(车道宽度受限时,局部挖除部分绿化带),挖除G017至苏屋路右侧及苏屋路至南航大道左侧分带绿化。设计行车道宽10.75m;非机动车道2.0m/3.5m;人行道2.0m;分隔带6.0m(高压塔侧)。 |
审批科室 | 投资科 | 联系电话 | 020-86880023、 020-86881125 |
电子邮箱 | 907874150@qq.com | 邮政编码 | 51080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松园路13号806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 以上应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