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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3 20:55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以下简称“区总值班室”)是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广州市花都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牌子,主要负责区委、区政府24小时在岗值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值班工作;办理报送上级的相关重要紧急事项,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掌握了解区内重大事件情况和动态,对有关紧急敏感信息进行收集、研判和处理;跟踪落实区领导关于重大事件的批示和指示,协助区领导做好突发紧急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协调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的管理、调试和维护,负责区委、区政府值班值守信息化系统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承担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总值班室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区总值班室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

  6.符合本次招聘的职位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7.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报考职位所涉及的学历、职称、技能等证书取得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9.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时至4月28日下午18: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job088.com/baoming/login.asp?)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考职位及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中共党员证或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驾驶证、职称证书、岗位要求从事相关工作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记录等报考条件要求的扫描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时至4月29日下午18: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job088.com/baoming/login.as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截止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修改;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以修改;报考截止后,不可以修改。

  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核减该职位的招考数。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5月7日前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发布。

  (三)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2022年5月9日上午9:00时至5月10日下午18:00时,通过资格初审可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job088.com/baoming/login.asp?)个人报名账号,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即视同网上确认)。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存,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期间均须出示准考证,如报考人员准考证无法按要求出示或损毁无法辨认以及遗失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报考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代审。现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身份证件、中共党员证或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驾驶证、职称证书、岗位要求从事相关工作证明(包括社保记录和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等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

  以上所有证件及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证件不齐、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并现场签订《报考人员承诺书》。

  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公布。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公布。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入职查询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有关异议经调查核实后确认不成立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入编广州市花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具备招聘岗位明确的相应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试的组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招聘单位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确保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公室)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2.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尚在外地的报考人员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来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3.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

  4.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5.“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6.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7.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其他要求

  1.本方案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报名咨询电话:020-36898069(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报名监督电话:020-36898458;

  报名系统问题反馈电话:020-36907506。

  上述来电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8:00时。

  附件: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点击进入报名系统:公开招考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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