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民政局2022年婚姻登记档案核实治理完善及档案电子化上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了关于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完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等工作要求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花都区民政局结合本区婚姻登记档案数据、档案电子化实际情况,经过分析梳理,共需要完成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扫描、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核实与处理以及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三项工作。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穗财采〔2020〕3号)及相关自行采购办法的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花都区民政局2022年婚姻登记档案核实治理完善及档案电子化上传服务项目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报名。
二、项目名称
花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核实治理完善及档案电子化上传服务项目
三、比选单位
花都区民政局
四、项目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
五、项目内容
(一)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扫描服务
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全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2019~2021年共24429宗纸质档案进行扫描,不含档案整理及检查。提供包括纸质档案扫描(分辨率≥300dpi)、图片处理(去污、纠偏等)、扫描出电子文件规范命名服务。按照每宗约10页计算,共需扫描244290页。
婚姻档案台账登记服务。为了满足民政部发布的《全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以及为方便后续完成婚姻档案历史数据核实与处理工作,需要基于原始纸质档案,对每一笔婚姻档案信息台账进行梳理登记,形成婚姻档案信息台账登记,需要记录的台账信息包括将婚姻登记字号、男方姓名、女方姓名、男方性别、女方性别、男方出生日期、女方出生日期、男方证件类型、男方证件号、女方证件类型、女方证件号、男方电话号码、女方电话号码登记日期、业务类型、经办机构、全宗号、年度、案卷号、页数。
(二)婚姻登记电子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1、对158207宗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生成台账信息整理服务(2006~2021年)
按照批量扫描上传规范要求,需对已扫描的文档存放的目录按照年份、业务类别(结婚、离婚、补结、补离)、登记记录识别编号(需包含年份.业务类别.证字号)进行整理;
2、对婚姻登记电子档案进行分类核实并整理规范,利用台账分析程序生成数据台账信息;
3、对区档案馆扫描的165381宗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整理服务(1956~2005年)
(1)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整理:对婚姻登记档案数据进行检查,并按照年份、登记业务类别属性对数据进行分类,形成规范化的档案目录结构,确定数据全部属于同一笔业务,保证档案数据不出错。
(2)婚姻登记台账生成: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程序生成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
4、对花山镇500宗婚姻登记档案信息整理服务(1962~1967年)婚姻登记数据比对分析
(1)婚姻登记数据整理:花山镇中电子档案材料只有台账信息材料,台账信息中无证字号和登记日期(无年份)。对花山镇中的台账信息用人工方式将个人信息提取出来,整理成电子文件。
(2)数据核实:把整理出来的个人信息数据,对一些个人姓名,登记机关,登记日期等关键信息进行逐一核实。
(3)登记台账完善:根据核实结果完善婚姻登记台账。
(三)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核实与处理服务
为了进一步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完善工作,需要对目前婚姻系统中的婚姻登记数据(1956~2021年)约32万宗进行比对。根据对花都档案质量情况了解,初步评估认为占总量30%(约97166宗)的档案数量要分析、处理。主要实施工作内容包括:
在上面步骤中梳理形成的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婚姻登记电子台账信息与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问题数据;
安排人员对差异问题数据进行核实与处理,工作包括:
1)找出原始电子档案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编写《问题数据处理方案》;
2)基于《问题数据处理方案》,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讨论、确定方案;
3)根据确定方案,依据原始档案对婚姻系统中对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完善处理(含新增、修改、删除)。
(四)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
在上面整理、完善处理好的数据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约32万宗电子材料文件的上传与关联,具体工作:
1、电子档案上传(约32万宗)
实现电子档案与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婚姻登记记录关联,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识别每宗婚姻登记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实现电子档案材料批量上传与关联(含登记记录关联);
2、随机质量检查
为确保数据上传与关联质量,安排人工对随机生成的记录数据进行抽查。
六、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49万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
注:参选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七、参选条件
(一)机构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广州市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递交参选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
(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5号
(三)比选联系人:黄思灿,联系电话:020-36912002。
九、评审办法
(一)评选方法
1.本次活动选出1家供应商。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2.本次活动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如同分则选价低者)。比选结果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本次评选按技术响应评分、商务响应评分和价格合理性评分三部分分别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响应评分占40分,商务响应评分占35分,价格合理性评分占25分。
(二)评分步骤
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比较与评价:
1.初审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
2.比较与评价
(1)技术响应评分(40分):
(2)商务响应评分(35分):
(3)价格合理性评分(25分):
十、中选规则
1.比选单位将组成项目评审小组,根据花都区民政局相关规则及程序,择优选定中选单位,对于未中选机构的竞投人,花都区民政局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2.本次活动选出1家供应商。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