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选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建设阳光福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即开型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即开票”)户外销售管理工作,确保在公开公平和充分竞争的环境下择优选择管理。根据《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规范招选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的函》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销售量和任务等实际情况,现将我区公开招选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公告如下:
一、招选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
2、招选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公开方式:通过花都区民政局网站发布招选我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有关信息。
4、报名方式:携带单位法人资料(机构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的身份证等),存款证明,即开票管理员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销售经验证明,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协议),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有关资料到花都区民政局大楼三楼社会福利科报名。
二、管理站的设置
根据我区目前3个户外销售亭(龙珠路36号大润发广场销售亭、秀全大道43号新世纪销售亭和永发路14号雅乐城销售亭)分布和销售量的情况,现设置1个管理站,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即开票的销售工作。
三、管理站的职责和待遇
(一)严格遵守《广东省即开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即开型彩票销售政策法规。
(二)服从花都区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的管理,做好福利彩票的宣传营销、业务培训工作。
(三)负责组织、聘用管理员及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开展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工作。
(四)负责与市福彩中心办理领票、兑奖、退票、结算等业务工作。
(五)负责配合花都区民政局开展销售区域治安、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负责户外销售亭的日常管理、保养、微量维修等工作。
(七)由花都区民政局与市福彩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并报备管理站后,管理站向市福彩中心缴纳承诺值保证金5万元。
(八)每月按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量获得2%配送代销费。
四、公开选择管理站
(一)管理站的基本条件
1.管理站需具有法人单位资质。一是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三是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除外)。
2、须配置专职管理员。管理站应配置1至2名专职即开票管理员,管理员须具备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广州市居住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身体健康。
3.管理站必须具备从事配送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周转金(不少于30万元,主要用作领票、兑奖等支付)。
4.应具有即开票户外销售管理经验。单位的法人或即开票管理员至少具备两年以上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管理的经验,自备交通工具、配置电脑和配备无线通信网络,熟悉使用即开票管理系统。
(二)管理站的评分条件
本次招选管理站以评分制的方式选择、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本次招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评分项目共三项,总分为100分。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公开产生。
1.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管理经验分值40分。单位法人或即开票管理员具备两年的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管理的经验得10分,每增加1年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管理的经验加10分,最高至40分封顶。
2.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分值40分,即申报人需自愿填报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以下简称“承诺值”),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的设定按市民政局下达我区的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额,2023年我区销售额约为500万元。承诺值500万元得30分,低于承诺值为0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最高可加10分。
3.其他评分内容20分。
(1)设置有专用物流车辆(5分),没有为0分;
(2)有独立的物流仓库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5分),没有为0分;
(3)近三年慈善公益事业贡献(10分),捐赠金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得1分,捐赠金额2万元(含2万元)以上得2分,如此类推,最高至10分封顶,没有为0分。
五、退出机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管理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强制退出机制。
(一)管理办法考核。管理站出现违反《广东省即开票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取消管理站资格。
(二)承诺值考核。连续的两个季度的销售总额达不到销售承诺值50%的,立即终止协议。
(三)承诺值保证金赔偿。因承诺值考核不达标被强制退出的管理站,市福彩中心扣缴其3万元承诺值保证金。
(四)管理站的接替。退出销售的管理站空缺由花都区民政局在同一招选批次未获得管理站资格的名单中选择排名靠前的接替,或重新组织公开招选,产生新的管理站。
(五)管理站因特殊情况退出的要提前一个月向花都区民政局及市福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六、协议签订及手续办理
(一)公开招选确定管理站后,花都区民政局与管理站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两年,以自然年度结束日为终止日。
(二)花都区民政局与管理站签订正式协议后,应向市福彩中心填报《即开型福利彩票管理站授权书》,同时报备管理站的承诺值。
(三)管理站向市福彩中心交纳5万元的承诺值保证金(同时作为彩票配送风险金)。
(四)市福彩中心为管理站办理广东省网点即开票发和管理系统管理员卡。
(五)管理站提供用于银行捆绑缴款的建设银行账号,市福彩中心为管理站办理销售终端领用手续。
(六)因未获得城管等部门批准或不可抗力因素而撤销户外销售亭,管理站须无条件服从。
(七)在合同期间,如户外销售亭因日常管理发生安全事故或利益纠纷,由管理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管理站资格不得转让、转包、出租、出售。
附件:花都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