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示
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第四条“有保护管理机构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无保护管理机构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集体所有不可移动文物所属的集体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及其管理使用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规定,现将花都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花都区文物安全责任人名单
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黄雪霁 ,联系电话:8681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