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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音频】《花都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7 11:34    文章来源:花都区卫健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都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解读



  近期,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花都区应急管理局修订了《花都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花卫字〔2023〕10号)以下简称《预案》,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该《预案》于2019年修订,是我区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要文件,目前印发执行已超过3年。鉴于上位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以及我区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根据预案管理要求,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在沿用原《预案》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增加了“应急响应的评估”部分。

  (二)“总则”部分。主要对“编制目的”做了局部修改。对“适用范围”框定为“花都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所称突发事件均指这三类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部分。根据省、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工作原则,结合新时期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新要求,使工作原则表述更贴近目前工作实际。

  (四)“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级标准”部分。主要根据国家、省和市的预案标准,并结合我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情形,对各级分级标准的表述进行了细微修改,使分级标准表述更符合我区实际。

  (五)“组织体系”部分。结合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名称及职能调整进行相应修改。

  (六)“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准备”部分。根据机构改革,心理干预救援队由区精神卫生中心组建。

  (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部分。明确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和流程。增加了启动各级别响应条件的表述内容,并相应调整了响应行动的表述。进一步细化了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的指挥架构体系,以及指挥调度的主要任务、现场抢救的工作要求和伤员转送的工作要求。

  (八)“应急保障”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机构保障部分进行了修改。

  (九)修订了附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流程图。

  三、实施时间

  本次修订的《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印发的《预案》(花卫函〔2019〕130号)即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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