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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11:50    文章来源: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市驻花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开展好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安委办制定了《2024年花都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分别于5月30日、6月25日和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安全生产月”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总结报送至区安委办。



                                                                       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花都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方案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区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消地结合”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策划内容,助力创建省级首批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应急管理力量,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时间

  1.“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30日

  2.“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12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举办2024年花都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成立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活动结束自行撤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勇担任委员会主任,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志勇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会成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组织启动仪式。

  1.召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5月31日,按照上级活动要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在线参加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组织的启动仪式,并组织召开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介绍“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并部署有关工作(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发表区领导署名文章,号召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安委办负责)

  2.开展“我承诺 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宣誓活动。6月1日前组织区内企业、村(居)、学校、医院等单位,突出“亮单位、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宣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推动广大群众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践行安全生产职责。(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组织学习宣讲活动。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组织区领导以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镇(街)、村(居)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发展理念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等内容进行宣讲(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配合)。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其他有关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教育片、事故警示和典型案例解析片等,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安全发展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应急管理局提供学习素材;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本单位学习工作)

  2.营造全民学习掌握安全知识的良好社会氛围。举办“万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区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参与,邀请区内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投入到位、日常安全管理规范、智慧用电先行先试的企业代表作经验分享,通过交流互动、典型引路的方式,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管理新质发展。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安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至少开展一场安全宣讲,通过班前会、以案普法等形式,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为对象,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65条具体举措以及我区工贸行业“8+10+20”项工作措施。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非煤矿山、危化品使用、铝加工等重点监管企业各报送1篇学习心得体会或安全生产调研材料;区安委办在花都融媒体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专栏择优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办)负责具体实施)

  (三)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6月3日至22日,各镇(街)、管委会(办)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组织一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街)、管委会(办)负责具体实施)

  2.6月13日,区安委会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内容为宣传重点,集中开展全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现场设置宣传咨询点、先进设备展示区、优秀宣传作品展览区、互动体验区等,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并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1.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职业病防治水平;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区总工会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配合)

  2.开展“三防”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围绕“三防”(防汛、防旱、防风)基本知识、自然灾害应急避险技能等内容,组织全区“三防”责任单位、各镇(街)、村(居)以及其他单位开展知识竞赛,提升全社会“三防”责任意识以及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区三防办牵头,区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街)配合)

  3.开展校园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组织开展涵盖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防震减灾、道路交通、防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知识的全区校园安全知识大竞赛,通过层层选拔、集中比赛,提高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区教育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配合)

  (五)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1.开展情景模拟、实战推演应急演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近年特别重大事故灾害的深刻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开展1场应急演练。区水务局开展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渔船防台风、渔港安全应急演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压力容器和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综合演练,提升全区燃气抢险处突能力水平。(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落实)

  2.开展避险逃生公开课、逃生体验活动。组织辖区各企业根据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开展1场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在工业园区集中开展1场疏散逃生演练(各镇(街)、管委会(办)负责)。组织辖区村(居)围绕农村气象、地质、洪涝和森林火灾以及社区(家庭)燃气、电动车充电安全等风险点,各开展1场逃生演练(各镇(街)牵头,各村(居)具体负责落实)。组织区内各学校围绕道路交通、消防、地震逃生、防溺水和防踩踏事故开展1场应急演练(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区内旅游景区围绕地质灾害、消防、防踩踏等内容开展1场疏散逃生演练(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在区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集中开展1场消防逃生演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六)营造浓厚的社会面宣传氛围。

  在全区“安全生产月”期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扩大市民群众对安全生产、防灾自救科普常识的知晓率,提升对城市安全稳定发展的满意度。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主题海报设计制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公益宣传平台资源调配,利用全区各户外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视频和海报;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在区文化馆、图书馆、洪秀全纪念馆、广州民俗博物馆等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LED屏刊播视频和海报;区科工商信局负责商贸场所LED屏刊播视频和海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公园LED屏刊播视频和海报;区气象局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全区安全提示信息;花都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电台、报纸、自媒体平台开展公益宣传;各镇(街)、管委会(办)负责落实本辖区非A级旅游景区、企业、村(居)LED屏和其他宣传栏刊播)

  五、“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至2024年12月30日结束。

  (一)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

  1.开展“1+N”支安全宣传小分队下基层巡回宣传。按照《2024年“安全生产花都行”宣传小分队下基层巡回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建立区、镇(街)两级安全宣讲员队伍,以宣传小分队走村、入企、进学校巡回宣传的形式,深入基层一线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安全理念、传播安全文化。从6月起,区级小分队开展12场区级宣传活动、各镇(街)小分队每月开展不少于2场宣传活动,持续扩大安全宣传“五进”覆盖面。(区安委办牵头,区教育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镇(街)负责具体实施)

  2.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安全宣传活动。(1)企业层面:重点针对危化品和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狮岭镇、花山镇、炭步镇各开展1场“安全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推动企业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狮岭镇、花山镇、炭步镇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2)农村层面:重点开展农机、沼气、农药使用、农村自建房等安全生产科普宣传,结合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赤坭镇、梯面镇各开展1场“安全进农村”集中宣传活动。(赤坭镇、梯面镇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3)社区层面: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网格员、物管保安、志愿者重点宣传“畅通生命通道”“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充电自行车”等安全知识,聚焦基层社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各开展1场“安全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4)学校层面:针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避险逃生知识技能培训,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居家安全教育,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暑假安全第一课”“安全第二课堂”等活动,开展2场“安全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5)家庭层面:宣传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燃气和用电防火安全等知识,融合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有关内容,组织开展居家安全检查,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秀全街、花东镇开展1场“安全进家庭”集中宣传活动。(秀全街、花东镇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利用安全文化场所(场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区应急管理、教育、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以及各镇(街),充分利用本单位、本辖区现有安全文化教育场所、体验场馆资源,向社会公布场所(场馆)安全文化内容和体验设施设备、开放时间、收费情况等具体信息,定期组织企业职工、学生、村(居)民、社会公众参观体验,让安全常识入心入脑(区内各安全文化场所(场馆)权属单位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优秀安全宣传作品展播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宣传主题,对前期各单位报送有关视频、书法、美术、摄影、文艺、诗歌等宣传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形成“花都区应急管理宣传作品库”;充分利用区内现有场馆,在区美术馆开展为期一周获奖作品展播,推动我区安全文化建设和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区安委办牵头,区文广旅体局配合)

  2.依托原有各类绿化公园、广场、大型工业园区及村(居)公共基础设施,各镇(街)升级完善镇(街)安全文化口袋公园,打造1个安全文化广场、1条村(居)安全文化长廊,形成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的安全文化场所,有效推进全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各镇(街)负责具体实施,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3.打造“平安加油站”宣传阵地。按照《花都区加油站应急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安排,选取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的2个大型加油站开展试点打造,充分利用站内空地、墙面、加油机立面、便利店货架、收银台等部位,围绕司乘人员这个“大群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用电防火、防灾避险等知识内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区67个加油站通过标语、海报、视频、展牌等随处可见的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宣传。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办)围绕《花都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聚焦“九大行动”,持续开展“五宣五讲”活动:区安委办负责宣传行动方案、讲职责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宣传本行业行动子方案、讲具体实施举措;执法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讲典型执法案例;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讲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岗位安全要点、讲安全操作规程。(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隐患曝光和警示教育活动。

  1.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宣传。围绕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城市燃气、充电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等内容,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自主开展隐患排查,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各镇(街)、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突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45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每月至少报送1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重大隐患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宣传。(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职责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参照本方案内容和具体活动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工作方案,明确内部分工、细化任务,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与创建首批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切实达至“以宣传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共同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安委办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组成区“安全生产月”专项督导小组,分别于6月中旬和8月、10月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系列活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按照《2024年花都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责任项目清单》要求(附表),逐条逐项督导,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月”宣传责任。

  (四)认真总结提炼。各单位要在本方案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加丰富的宣传活动形式和现实针对性内容,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宣传效果,注重总结提炼亮点。请分别于5月30日、6月25日和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安全生产月”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总结(含有关佐证材料)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安委办联系人黄晓雯。 


          附表:2024年花都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花都行”活动责任项目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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