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花都区2024年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结果的通知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广州市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本年度对全区30%物业小区就业主满意度、日常管理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维稳综治和出租屋管理、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六个要素开展了企业自评、政府部门现场核查,并审核了物业服务人在辖区内参评物业小区的扣分要素、“一票否决”情形,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审议,现将拟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6日。
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10%以上或100户以上的业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及异议人联系方式)对其所在物业小区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明确的联系方式或通过邮寄方式书面向区住建局提出,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36990741,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特此通知。
附件:花都区2024年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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