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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发布日期:2025-04-02 16:21    文章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4年底花都区实际开业的医疗卫生机构共为725间,其中:医院类机构为19间、基层医疗卫生类机构为698间(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18间、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类机构为198间、门诊部和护理站类机构为138间、诊所和医务室类机构为344间)、公共卫生类机构为4间、其他机构为4间。

  卫生人力和床位情况:2024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116人,执业(助理)医师4265人,全科医生782人,护士5120人,编制床位5813张、实有床位4971张。(详见下表)

机构名称

执业(助理)医师

全科医生

注册护士

编制床位(张)

实有床位(张)

区级医院

1707

231

2320

3170

2841

机构医院

55

1

36

120

60

民营医院

239

0

495

1525

145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

2169

550

2175

998

61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

697

463

940

998

615

门诊部、诊所

1297

3

1209

0

0

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175

84

26

0

0

合计

4265

782

5120

5813

4971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全区常住人口数为175.06万人为基数,目前全区每千人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6.35人,每千人常住人口医师数为2.44人,每千人常住人口中医医师数为0.48人,每千人常住人口护士数为2.92人,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为4.47人,每千人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84张,医护比为1:1.20。区编制病床实际开放率为85.52%。

  执业(助理)医师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比重为38.37%,护士占比为46.06%;医院类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占全区执业(助理)医师比重为46.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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